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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超之死 演变成学界的公共事件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22日10:02  中国新闻周刊

  一个普通女生之死,何以“小题大做”,进而演变成学界的公共事件?

  本刊记者/李杨  ☆傅艺明

  1919年11月25日,星期二。下午1点,胡适终于开始动笔写作《李超传》。

  李超是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的学生,3个月前病逝于法国医院。

  女学生体弱死于肺病,不是什么罕见的事情。稀罕的是,这桩普通的死亡事件竟然演变成了公共事件,全国知晓。

  李超其人

  女生死后不久,胡适收到一包李超生前的书信,是朋友为她清理遗物时发现的。这些信稿已被李超的朋友分类编辑过,他们希望北大教授胡适对这位女学生的不幸辞世写点什么,以便在追悼会上宣读分发。

  读了李超的书信,胡适产生了为这个女子作传的想法。从11月12日起,他几次三番将“作《李超传》”的计划写在自己的日程表上,但动笔却一拖再拖,直到追悼会前5天,终于一气呵成。

  李超是广西梧州金紫庄人,父母双亡,姊妹3个。父有一妾,李超是跟随她长大的。李家是一个大家,家产不菲,但女儿均无继承权,所以过继了一个侄儿,继承香火。

  李超到20岁时,在家中的处境开始艰难起来。因为过继的嗣兄才是家产的真正继承人,才有权支配家产。李超的两个姐姐都已出嫁,嗣兄也已结婚,为了早日尽享家产,嗣兄最怕李超读书不嫁,还要靠家产生活。

  也正应了他们的担心,这个倔强的妹子偏不肯早早出嫁,要用家中银钱供自己读书求学。于是,李超成了哥嫂的眼中钉。

  其时,李超的教育程度已不算低。她幼年随做官的胞叔识字,10岁后接受家塾教育,学习经史,民国初年就读于梧州女子师范,毕业后于1915年和同伴组织了一个女子国文专修馆,1年后解散。

  家庭生活的烦闷,使李超产生了去外地求学的想法。1918年6月,李超只身来到北京,9月入女高师旁听,后改为正科生,第二年冬天被校医院确诊为肺病,先入首善医院调养,濒危时转入法国医院,于1919年8月16日下午病逝。

  胡适为可怜女子作传

  李超死时二十三四岁。据李超同乡的记述,在北京的短短一年间,特别是从生病到去世期间,李超“时露抑郁”,同学同乡都“莫知其故”。胡适认为,李超病由心生,“她本来体质不强,又事事不能如她的心愿,故容易致病”。至于“抑郁”的原因,胡适给出的解释是:学费。

  胡适认为,“旧家庭的黑暗,历历都可想见”,李超外出求学的重要动机,是避免高压的婚姻。但在胡适看来,李超的问题,首先是家庭财产继承制度导致的经济问题,家中有钱却无法支配,使她一直在殚精竭虑地四处借款。所以胡适说,李超的根本问题,就是女子不能算为后嗣的大问题。

  《李超传》主要是围绕李超家庭成员之间的经济利益组织材料。嗣兄百般阻挠李超离家,在信中以乡间惯例、乡党非议等理由威吓,被胡适称为“高压的家族制度之一篇绝妙口供”,背后的用心却是财产的考虑。李超病死后,丧事由同乡料理,棺材一直停在北京一座破庙里不知如何处置,而其兄来信却说她“至死不悔,死有余辜”,更加揭示了经济利益视野下家庭成员的残忍面目。

  胡适替这个“可怜女子作传,竟做了六七千字,要算中国传记里一篇长传”。胡适为什么要下这么大工夫,为这个素不相识的女子作传呢?胡适自己的解释是,“因为她的一生遭遇可以用做无量数中国女子的写照,可以用做中国家庭制度的研究资料,可以用做研究中国女子问题的起点,可以算做中国女权史上的一个重要牺牲者。”

  名流齐聚追悼会

  追悼会的发起,后来成了女高师和北京大学的共同行动,进而成为北京学界的一个公共事件。发起人名单中,有蔡元培、胡适、李大钊等知名学者,有罗家伦、康白情、张国焘、黄日葵等北大学生,也有女界名流吴弱男等。

  当时正在北大就读的邓中夏,以“大壑”为笔名,为长沙《大公报》撰写了《李超女士追悼会纪略》的报道。他在报道中说:“先前李超的为人,没人晓得。后来死了,她的书信给她的朋友瞧见了,才惊骇起来,发起追悼会,京里一般有思想的人,更为注意。”

  追悼会于11月30日下午,在女高师如期举行。会场坐得满满的,男女来宾千余人。会场前方摆放着李超留短发、穿学生装的遗像,像框上方是蔡元培的手书横幅“不可夺志”。胡适写的《李超传》,也在会场上散发。

  蔡元培、蒋梦麟、陈独秀、李大钊、胡适、梁漱溟等社会名流均到场发表演说。邓中夏描述他们的演说是,“均淋漓尽致,全场感动,满座恻然,无不叹旧家庭之残暴,表同情于奋斗之女青年。”

  胡适和梁漱溟等人主要着眼于男女平等、妇女解放的问题。胡适谴责了女子不能继承财产和有女不为有后的男尊女卑制度。梁漱溟认为,问题在于妇女的自身觉悟。他在追悼会的演讲中说,“现在重要在怎么使妇女界感觉她们自身种种问题,有了迫切的要求,自然会寻觅路子去解决。”

  蔡元培、朱执信等人则从李超之死,广泛讨论女子教育问题。为了解决女子上学的经费问题,蔡元培提出,个人的所有财产都不该承袭,都要归国家,做教育经费,因为承袭财产是资产阶级保存自己财产的一种方式。如果遗产归公,不仅像李超这样的人不会死,那些做苦工的穷女人,也可以受到应有的教育。他从这个角度提出了实行“各尽所能,各取所需”的公则。

  到会的男女青年学生也纷纷发表演说。邓中夏采写的报道说,北大学生黄日葵等多人,“均极沉痛”。其中以女高师国文部的两位女同学的演说,最为引人注目:“李女士受家庭专制之苦,如此其烈,而未向同学道过只字者,全以女士尚有两种旧观念未能打破,即‘家丑不能外扬’与‘以穷困为耻’之观念是也。吾辈女青年对于旧家庭之压迫,不可再抱家丑不外扬之陈腐观念,宜即宣于大众……”

  的确,在整个事件中,李超本人是沉默的。一个远离家乡的弱女子,告贷无门,而且碍于自尊又不愿家丑外扬,贫病交加,被迫而死。但随着“五四”新文化运动中妇女的觉醒,在风起云涌的妇女报刊中,揭露女性的不公正待遇和批判旧家庭的声音日隆,女性在报刊上揭发家庭罪恶的文章甚至成了一种类型。

  这次追悼会收到挽联约千余副,其中蔡元培的挽联是:求学者如此其难,愿在校诸君,勿辜负好机会;守钱虏害事非浅,舍生计革命,不能开新纪元。

  追悼会从下午两点一直开到5点,实际上成了妇女问题的演讲大会。        ★

  (本文参考了杨念群《新史学》第一卷、刘志琴《近代中国社会文化变迁录》第二卷、彭明《五四运动史》、袁伟时《告别中世纪——五四文献选萃与解读》、曹伯言《胡适日记全编(三)》以及相关老报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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