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记者 周 江
“改革最大的困难
不在技术,而在观念”
《决策》:对县委权力进行“勘界”,制作县委权力流程图,会不会削弱县委权力,进而削弱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和执政能力?会不会有阻力?阻力来自哪里?
陈家刚:我认为不会削弱县委权力,不会削弱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和执政能力,反而可以使县级党委的权力更加规范化、法制化、正当化,使权力的运行具有合法性,运行得更为顺利。
县委权力中重大决策、推荐干部、监督等都是党和人民所赋予的,这是一个正常的权力。但是很长时间以来很多地方无限扩大了这种权力,这次的试点改革使权力回归到了正常的范畴之内,是权力正当化的一种复归。如果是削弱的话,也是削弱了不正当的权力,同时民众对基层执政能力的认可程度也得到了提高。
阻力肯定是有的,主要体现三个方面:首先是长期以来不断扩大权力所产生的一种思维惯性,很多县委的权力甚至超出了党纪规定,当要限制这种扩张的思维惯性就会变得很不习惯,也就会出现阻力。
其次是既得利益者,他们不愿意放弃。他们会赞同改革,会在会议上、书面上坚定地表示推进改革,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不愿意放弃已经获得的利益。
最后是来自上一级部门的压力。当县一层级的权力公开透明了,上一层级从县级获得资源的渠道就会变小,上一层级也会感觉很不适应。
我们在推进改革的时候,要注意这三个方面的阻力,在选择政策、实施政策、调整政策的时候都应该更有针对性。
蔡霞:阻力肯定有。这次“确权勘界”给试点三地提出一道很好的问题,怎么理解党的领导?怎么理解执政?
阻力应该来自于三个方面:首先是观念,如果执政者观念没有改变肯定是改革的最大阻力。其次是利益,如果真正理清权力关系,按照民主政治方式进行执政,必然会使过去在高度集权中获利者的权力削弱。最后是顾虑,如果按照民主政治的方向行进,会不会失控?当手中没有硬性权力之后会不会失控?会不会架空?这些问号都是顾虑,会让改革者叫停改革。
改革最大的困难不在于技术性问题,而在于观念。一个是既得利益不愿意放弃,一个是思想观念不解放,不用民主政治的眼光来看待改革。
林喆:这次改革的方向要把权力限制在一个框架里,县委的权力不能随意扩大,在权力运行的过程中设立一系列制约机制。我们要建立法治政府,法治政府一个很重要的特点是有限政府,有限政府的权力是有限的,他必须依法进行,不是由人的意志所决定的。唯有这样才可以避免权力的任意扩大化,最后变异为长官意志的工具。
“用制度管人、制度
管事、制度管权”
《决策》:在现有的人事决策程序中,缺少一种防止一把手将个人意图转化为集体意见的制度性安排。您认为这次试点改革如何破解这一顽症?
蔡霞:提名怎么提非常重要。初始提名权应该与群众推荐权结合起来,与党政职位空缺和社会公开招考招录联系起来。这样就形成一个多方位的提名权,不会出现垄断现象。
提名之后的考察非常重要,有些组织部门考察会揣摩领导意图,领导想用的人,组织部门考察后就说他的好话,不想用就另当别论。
考察应该不受提名的干扰和影响,应该给组织部门和人事部门一个相对独立的环境。考察既要对上负责,最后的结论也要向被考察者、党员及群众公开,以此证明考察结果站得住脚,只有这样才能限制领导干部个人意图的介入。
应该把党管干部的原则变成党管干部的制度和程序,在这个程序中恪守公开、公平、公正、竞争。“三公一竞”做到了,才能保障防止“一把手”用人腐败。
我们要达成一个基本的共识:党管干部的原则要坚持、党管干部的方式要改变。从管“人头”到用“制度”,用制度管人、制度管事、制度管权。
林喆:我们一定要坚持“一把手”也只有一票,但现实的情况是“一把手”能带动整个班子形成某种共识,“一把手”的一票实际是整票。
为了防止这种情况一定要加强党内民主,要让普通党员和领导班子中的每个成员发出声音。在选拔干部的过程中应该有党代表来参会旁听,这种“旁听”本身就是一种监督。上级机关也应该派人来旁听,旁听者不应该发言,上级领导干部旁听时不应该作诱导性发言,出现保驾护航的行为。
除此之外,在用人制度上,我认为当推荐了某位干部,不仅要公示被提名者,还要公示提名他的人有谁,这样会产生群众的监督力量,一些隐性的关系会暴露出来。公示是将最后的决定权与否决权交到群众手上,如果群众有意见,就不能使用这个干部,这就是一种制约机制。个人的意志应该由集体来制约,领导班子集体的决议应该由群众来制约,只有这样决策才可以体现出科学,严密和可操作性。
任建明:我们现在的体制造成了伯乐相马的情况,党管干部是一个大原则,但是最后操作下来就是党委决定干部的任命,甚至是书记一个人决定。
我认为破解这一顽症的办法是需要一个竞争性的规则,例如仇和当年在宿迁的公推公选。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方式应该无论系统内外都可以参与,变成一种更大范围的竞争。 在我的研究中曾经做过从“酝酿制”到“票决制”用人腐败风险的比较。经过数据分析从“酝酿制”到“票决制”风险已经大大的降低,但不会得到根本的解决,还是需要一个完善竞争规则。即便“票决制”已经是中央精神的要求,但是在县一级党委的执行情况并不乐观,我认为中纪委、中组部应该成立调查组对全国2800多个县的执行情况进行调查。
双管齐下,上下联动
《决策》:成安县、睢宁县、武侯区的改革是否具有普适性?在推广过程中需要注意什么?对中国未来的改革将起到什么作用?
蔡霞:改革的方向值得肯定,改革的具体做法可以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探索,而不是采用一种规定模式。
但是自选动作一定要注意推广过程中的科学性和制度权威,以制度规范权力,以制度权威规范民主权利。要注重改革的整体性,相关环节的配套,不易推得过急、过快、过大,而在于选择试点扎扎实实深入去做,将学术理论的成果,和实践的改革紧密结合。
陈家刚:“公开透明”的改革原则具有普适性,但是改革的具体措施应该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来设置机制和程序。中国疆域辽阔,行政机构多样化,地区的差异化比较大,复杂性比较多,每个地区面对的情况都不一样。
一个地区的改革无论大和小都非常有意义,尽管学界会批评地方政府,但是他们的工作非常辛苦,能做一点改革非常不容易。
在推广过程中,如果每一个县都能进行一些改革,进行一些创新,进一步推进权力运行的规范化,这样的举动将对中国整体的民主进程、法制进程起到深远的意义。
任建明:在推广过程中方向是对的,但是改革需要渐进。在决策权公开上可以先向党代表公开,再向全体党员公开,最后向社会公开,不需要一步到位,这样双方都有一个适应的过程。
我们需要注意的是,不仅仅要针对“一把手”进行严格的“确权勘界”,副职腐败问题也非常严重,北京市副市长刘志华、苏州市副市长姜人杰都是很好的典型。
副职腐败现象是因为我们现在形成的体制是:副职分管的领域他说了算,形成了一种小垄断。副职可以拥有决策的建议权,但要将建议拿到县委的会议上去决定,这样的机制才能避免垄断与腐败。
三个试点地区在“边界的清晰与运作的公开”方面哪怕很小的一点进步,都是积极的探索,都应该值得肯定。
《决策》:改革者往往是孤独的,有时甚至需要付出代价。当年风靡一时的10大改革明星,如今近半赋闲。您如何看待这种现象?
蔡霞:从高层来说,有责任对改革者宽容、支持、引导。从社会来说,要给改革者一个时间,不要急于去评论他。社会应该给改革者一个宽松环境,一个充分的时间过程,默默支持,而不要大张旗鼓去关注。
改革要有紧迫感,改革的进度与社会矛盾激化在进行赛跑。改革如果走在矛盾前面,就处在主动地位,给解决矛盾提供了空间。如果矛盾激化走在前面,改革环境会越来越不轻松,改革的回旋余地会非常小。
陈家刚:经常在外调研,我的感受很深刻,改革对社会和国家都是有益的,但是对于个人也许要付出代价。
改革者首先要冒政治风险,这种政治风险是有区别的。改革是自主创新,还是按照上级的意图改革创新?是落实上级的试点决策,还是在没有上级的支持下自己改革?这两种改革不一样,按照上级意图去改革风险要小,自己搞改革风险要大。
改革成功了,但出现的情况也许是改革者要一直留在原地,没有升迁的机会。如果改革者被提拔,但他曾经所在地方的改革也许要半途而废。
《决策》:您曾说过“基层民主向上发展,已经并且仍将遭遇制度上的瓶颈,下动上不动,越改越被动。这就需要更高层的改革,需要自上而下的推动力量,需要实现由核心向外围推进民主。”对于这次的试点,您的观点是什么?
陈家刚:“上动下不动,不动也得动;下动上不动,越改越被动”是我在地方调研时听到的一句话,也可视为基层改革者的心声。
我们不能光强调从下而上,还要强调从上而下。我认为中国的民主建设不是从上到下,或者是从下而上,肯定是双管齐下,在同一个时间内进行,互相配合。自下而上的改革会遇到很大的困难,需要上一级的支持。
这次的试点改革可以让我们看到希望,因为一旦地方的成功经验上升为党的决策的时候,对于推动整体的改革是非常有意义的。
改革需要的是双管齐下,双管齐下的前提是试点成功之后总结和提炼出一些基本的经验。如果这三个地方取得了成功的经验并被很好的归纳、总结和提炼,就会有可能上升为党和国家的重要决策,在全国各地推广开来。
如果不上升到国家制度层面,别的地区模仿和学习是有限的,有些甚至不愿意学习,毕竟改革是“革自己的命”。
试点不是一个短期行为,试点有可能需要一年、两年、三年甚至更长,试点一年观察到的情况与试点两年、三年都是不一样的。改革需要形成一种常态化的工作的制度、机制和程序,只有这样才能可以被提炼为国家层面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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