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时评:还有多少民工要含恨离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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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3日17:36 新浪观察 | |
作者:陈军 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陕西山阳县民工“尘肺案”,日前在洛南县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审理,可两年前提起集团诉讼的32位民工中,已经有6人没能等到开庭就已经离开了人世。由于集团诉讼被驳回,该案最终被要求个案审理,当庭没有宣判审理结 自从2001年8月患病民工代表多次向陈耳金矿提出享受工伤待遇、给因尘肺死亡的矿工的家属补偿丧葬费等要求遭到拒绝后,至今两年多时间过去了,民工兄弟们频频往来于陈耳金矿、洛南县政府、商洛地区,向有关部门反映、申诉,想"讨个说法",却不断碰壁。后来他们又向洛南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了要求享受工伤职业病待遇的申诉书,但还是石沉大海。我们痛心地看到:陈耳金矿没有完善的防尘设施,也从来没有给这些民工做过身体检查,可有关监管部门不闻不问;民工患病后,一般情况下7天可以知道尘肺鉴定结果,可当地卫生主管部门在民工们苦苦等待了80多天后才公布;这些患病民工是陕西省建国以来检查出的最大尘肺职业病民工群体,但是两年多时间过去了,当地人事劳动部门竟然连一个工伤鉴定都没有做;本来是民工集体诉讼行得通的事情,却被撕扯成零碎的个案处理,在人事劳动部门和法院之间如皮球一般踢来踢去,踢了两年多,民工的劳动关系竟还没有弄清楚!这种漠视生命的"不作为"实在令人不寒而栗。 我国早在2001年就颁布的《职业病防治法》明确规定,尘肺患者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后的社会保障等,都应该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尘肺职业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法律规定得明明白白,可山阳县尘肺民工的合法权益还是得不到尊重和维护。我们习惯于从单纯的道德角度去谴责漠视民工生命的行为,可是面对愈来愈多的尘肺民工含恨离世,面对有关监管部门责任意识的淡薄和执法保障机制的缺位,仅仅从道德层面来谴责事件本身已没有实际意义。一直以来,民工劳动卫生管理就是一个盲区,消除盲区的治本之策还得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严厉制裁那些为牟个人暴利,连别人的死活的不顾的私营企业主;另一方面建立起严厉的责任追究机制,提高行政不作为的风险和成本,让不作为者自咽苦果。如此,看谁还敢拿法律当儿戏,视百姓生命如草芥?尘肺民工的生命已然逝去,更多的尘肺民工还在生死线上挣扎,我们不能再眼睁睁地看着民工兄弟含恨离世而无动于衷,珍视民工生命、关注弱势群体应当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相关专题:新浪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