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海钩沉:中国百年禁放鞭炮史 天津打响第一枪(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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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11/24 16:44 天津青年报 | |||||||
燃放烟花不堪回首惨案多 让我们把镜头摇向光绪二十一年(1895),也就是天津禁止燃放爆竹前的第12个年头,一幕悲剧在老城里上演了。那一年的春天,许多亲眼目睹惨案的人们仍然心有余悸。 据张焘在《津门杂记》中记载,天津人每到农历二月十九都要燃放爆竹,俗传这一天是观音的诞辰。在这一天,白天演戏,入夜后,开始燃放烟花。这种烟花都是特制的,花样繁多,有“太极图”、“八仙上寿”、“海星添筹”、“鱼龙变化”、“草船借箭”等等,各种颜色在空中飞舞,时隐时现,陆离闪烁,吸引众多津城民众前来观看。 而在烟市和老城里的草厂庵,是燃放烟花最大的地方。在烟市,组织燃放烟花的是来自武清和雄县的烟花贩子,在草厂庵则是为了供奉观音。平日里,规模还不是很大,也没有发生问题。但在光绪二十一年的春天,草厂庵举办燃放烟花的仪式,规模空前,烟火悬挂在南马路上,引子长达数十丈,在观音塑像的手上,插着香火,负责燃放烟火的人将引子的一段凑到香火上,点燃了引子,给人的感觉是观音点燃的烟花。草厂庵庙前的空地约有百亩左右,人们搭建起了戏台,在这演戏,当时前来观看的人足可以用万人空巷来形容。到了黄昏时分,演戏停止,开始燃放烟花,引子一经点燃,立刻如火蛇一般前行。在现场观看的人们只顾着看热闹,忽略了安全,摆放烟花的架子在水中间,两侧仅仅能够容纳一人进出,许多人被人群挤落水中,第二天,经过查验,有20人在水中丧生。 有这样血的教训,禁放爆竹终于在清政府新政时期开始实行。因此,才有了本文开始的一幕发生。在此以后,每到过年的时候,天津巡警都要发布此类公告,1908年,《大公报》报道,“燃放花炮,最足引火。今届新年,闻巡警总局拟查禁,已分饬各局区,分写告示,即日张贴。”1909年,在光绪和慈禧先后故去之际,天津巡警总局更是不敢怠慢,重申,“津民每值年节,燃放双响花炮,遗火落下,贻害匪浅,亟应查禁。” 据罗澍伟介绍,天津禁止在城市燃放鞭炮除了有向西方学习的因素外,还与当时社会动荡不安有关。当时,中国北方经常会发生士兵的哗变,而爆竹声一响,给人的感觉就好像又发生了什么变故,为此,巡警总局发出了这么一个禁令,这也使得天津成为中国禁止燃放鞭炮的第一个城市。(记者张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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