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内蒙郭尔罗斯前旗末代旗王的汉奸人生(图)(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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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01/13 11:32 内蒙古晨报 | |
乾安荒自民国16年开放,到伪满大同元年(1932)3月禁令开放止,6年间,办完开放手续的有250815晌,其中已耕地87644垧3亩。开放手续未完的有221955垧3亩9分,城基、村基地2827垧零4分。 租局是蒙旗王公征收祖赋的机构,俗称"租子柜",也称"地局"、"清赋局"等。随着出荒范围的扩大,郭尔罗斯前旗先后在长春、农安、长岭、德惠等地成立了"蒙租局",号称"四大租子柜"。 清嘉庆五年(1800)开设长春厅,任理事通判一员,管辖民事,并把所辖区域划分为四大乡(沐德、怀惠、抚安、恒裕)。后来,郭尔罗斯前旗王府为了收租,设立了长春"蒙租局"(总局),四大乡也分别设立了分局,办理出荒征租等项事宜。宜统二年,将"蒙租局"改称“清赋局”。当时长春"清赋局"设在原西四道街,有总办一人(蒙),帮办一人(汉),委员一人,书记四人(蒙汉各二人)。总办总理局务,帮办相当同知、通判官衔,协同总办执掌局务,书记掌管会计、文案。 农安地局设于光绪二十五年(1899),长岭地局设于光绪三十三年(1907),德惠征租局设于宣统二年(1910)。 拥护共和,反对叛乱 民国元年(1912),哲里木盟发生了乌泰叛乱事件。乌泰是科尔沁右翼前旗扎萨克郡王、哲里木盟副盟长。宣统三年(1911)ll月,外蒙古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独立称帝,并发出密函,鼓动内蒙古各旗脱离中国,与外蒙古合并。乌泰积极响应,派出"特使"去外蒙古"觐见"哲布尊丹巴,并得到武器弹药及其他有关援助事项之约及允诺。乌泰还发出密函和派出代表联络哲里木盟各蒙旗王公举兵响应,一致行动。民国元年8月20日,乌泰举兵叛乱,散发了《东蒙古独立宣言》,分兵三路进攻洮南府及今白城子等地。但除科尔沁右翼后旗扎萨克、辅国公拉西敏珠尔派兵参与叛乱外,哲盟其他各旗王公均在犹豫中观望事态的发展,并未举兵,袁世凯立即飞电奉天都督赵尔巽等人,要求注意全盟动向,采取镇压与劝抚手段敉平叛乱。 吉林都督陈昭常接到袁的密电后,以郭尔罗斯前旗地处蒙汉接壤的交通要道,齐王又是哲里木盟盟长,为各蒙旗观瞻所系,即命四十六旅旅长裴其勋率部进逼郭尔罗斯前旗。 开始,齐王接乌泰密函后,亦运进一批武器,增练新兵千余名,王府之兵亦有开往西北之迹象,有些旗民也在预备干粮、炒米等食物,大有举旗蠢动之势。裴部进抵郭尔罗斯前旗后,裴其勋即会同知府何械朴亲赴王府会见齐王。齐王谈了自己的思想顾虑,并说:“对始而倡谋独立甘蹈不韪者故有三恐,一恐库伦活佛如成帝业,将来受违背之责,必遭蹂躏;二恐国民政府不能巩固,将来无所依赖;三恐宗社起义,宜统复帝,将来必受谴责”。齐王以此三种原因表明自己不敢违背活佛而随意附和民国之意。裴、何二人一再以民国必能巩固、帝制不能复辟、国家必须统一,谕导齐王和其叔父三爷喇嘛。齐王看到大兵压境,王府被困,又听了裴、何二人所言,遂表示拥护共和、反对叛乱之意。此后,齐王以盟长名义发出文告,照知全盟各旗拒绝库伦"劝降",抵制乌泰叛乱。在吉林都督陈昭常的支持下,齐王还于是年10月18日在长春主持召开了"哲盟王公代表会议",商谈治理蒙旗大计。北京政府蒙藏院代表阿穆尔灵圭、东北三省宣抚使张锡鉴、吉林都督陈昭常等到会。会议决议事项十条,主要是:中央可在东蒙边塞要隘驻军;蒙古王公不得将财产私自售卖或抵押与外国人;王公向外国借款需得中央允许;中央颁布特别优待蒙人条件;东蒙十旗一律改悬五色旗等。这次会议对配合政府军制止叛乱,稳定东蒙大局起了积极作用。 乌泰等人的叛乱,被袁世凯派吴俊升等部镇压下去。按照北京政府所颁布的"加进实赞共和之蒙古各扎萨克王公封爵"之命令,齐王以拥护共和,归顺民国,反对叛乱之功,同年9月由辅国公一跃而晋升为多罗贝子。民国二年,又以"维护东蒙之功"从优晋封为多罗郡王。民国3年4月,又获得和硕亲王之爵位。 南京会议 民国19年(1930),国民政府在南京召开蒙古会议。这次会议围绕着蒙旗地方是实行"民主自治",还是继续维护王公统治制度这个议题,展开了争论。 1928年12月29日,张学良宣布东北易帜。其后,国民政府相继任命张学良为东北边防军司令长官和东北政务委员会主席。1929年4月18日,齐王受张学良之托主持召开“长春会议”(也称第二次长春会议)。出席会议的有哲里木盟十旗和依克明安旗的蒙古王公代表和平民代表。会议着重讨论了蒙古王公制度的废存和实行"新政"的问题。有些旗民代表主张实施“新政”,改革封建王公制度。但是,出席会议的王公代表坚决反对,他们认为三民主义不适于蒙旗各地,必须继续维持王公制度。会议争论激烈意见不一。最后,在盟长齐王的主持下,起草了《会议建议书》,其中心内容是:蒙古各地民智未开,思想落后,不宜急于革新,应在保护王公制度的前提下,逐步实施新政等。这个建议书反映了齐王“新政”的态度。 张学良派员列席会议,并宣布了"护蒙六事"。 1929年3月间,东北虽已易帜,但在行政管辖方面尚未得到统一,蒙古地方要务也有许多急待解决的问题。前往南京请愿的蒙古代表团推举吴鹤龄等人去沈阳访问张学良和常住沈阳的达尔罕王那木济勒色楞(哲盟副盟长,张作霖儿女亲家),并会见了东北盟旗处处长袁庆恩等人。其后,吴鹤龄和陈庚扬等人又去太原见当时的蒙藏委员长阎锡山,要求由阎主持召开蒙古会议,研究解决蒙古地方事务问题。在各方的一再要求和督促下,南京政府决定召开“蒙古会议”,共商蒙古地方制度及其他有关事宜。 民国19年(1930)春,南京政府下达了召开"蒙古会议"通知,明确了盟旗指派代表人数和此次会议的主要内容。齐王意识到这次会议必将讨论蒙旗社会制度问题,所以在他给各旗下达指示时,明确要求各旗扎萨克重视这个会议,最好扎萨克本人亲自往参加会议,本人实在不能前去,必须指派确实可靠的官员充当代表。同年4月,按通知要求,哲里木盟选派的代表来到郭尔罗斯旗王府,由齐王主持开了一次去南京之前的预备会议。参加会的有:帮办盟务、代理副盟长、科左中旗温都尔郡王阳森扎布、帮办盟务、杜尔伯特旗贝子乌尔图那苏图,扎赉特旗郡王巴特玛喇布坦以及各旗王公代表和旗民代表等。会上,齐王宣布了哲里木盟席南京蒙古会议代表名单,并指定杜尔伯特旗代表乌尔图那苏图贝子担任哲盟首席代表,要求各旗代表都要听乌贝子的话。齐王还宣读了事先拟好的"提案",并征询大家意见,又让代表在签名单上写上"我爱王公"四个宇,签上自己的名字。可是,宾图旗(科左前旗)旗民代表博彦满都却拒绝签名。齐王和其他代表对博彦满都非常不满,当晚即派郭尔罗斯前旗梅林彭斯克(苏宝麟)到博彦满都的住处,以朋友之情加以劝说。博彦满都虽与彭斯克有较深的友情,仍不为之所动。齐王想以博彦满都未担任旗府官员为由,排出代表之外,博彦满都据理争执,因此,齐王不得已才允其前往南京参加会议。 蒙古会议于民国19年5月29日开幕,6月12日结束。除察、绥境内各盟因受阎锡山势力的阻挠,未能派人参加外,其他各盟旗均派代表参加了会议。哲里木盟代表11人,是人数最多的一个盟。东北盟旗处处长袁庆恩、科长王宗洛(即特克希卜彦),吉林代表李芳春及南京政府有关部门的代表也参加了会议,共有70多人。大会主席团有:马福祥(继阎锡山之后,1929年担任蒙藏委员会委员长)、孔样熙、张我新、恩克巴图、吴鹤龄等。 会议期间,大会发言,小会争吵,风波迭起。博彦满都代表在会议上提出了关于蒙古自治的方案,主张除废蒙古的封建王公奴隶制度,要求设内蒙古地方政务委员会,管辖内蒙各盟旗,直辖中央政府等。这个方案一出台,即受到蒙古王公代表和东北三省及热河省代表的一致反对。哲里木盟首席代表乌尔图那苏图和袁庆恩等极力坚持保留王公制,并威胁博彦满都,要与他"势不两立",要"回东北再说",会场秩序很乱。蒙藏委员会委员长马福祥和孔祥熙等从中劝说,始行散会。 南京"蒙古会议",决定继续维持王公制度,使一些代表对南京政府甚感失望,而齐王对此结果则是满意的。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