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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袭击儿童案件频发 防范意识教育几乎空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1日14:44 瞭望东方周刊

  如果对方是犯罪分子你能不能骗他?许多孩子说不能

  4月28日,北京中房职业技术学校的学生小兰(化名)因为学校发生了伤人事件而受到过度惊吓,在老师的陪同下在263医院急诊室输液。虽然该校办公室主任吕建明对此事件性质的说法与媒体的报道有所不同,但却使未成年人保护问题再次凸显于社会面前。

  “成人袭击孩子”案频发

  校园、幼儿园喋血案中最值得关注的一种形式是“成人袭击孩子”——在成人世界里遇到问题的成人,跑到幼儿园、校园里实施暴力,伤害儿童与学生。

  据一项对15个省市中小学的抽样调查显示,学校里的学生有36%被抢劫等暴力犯罪侵害过。校园内的暴力侵害不但多发,而且具有隐蔽性,学校和家长往往不是很了解。

  中国政法大学犯罪心理学研究中心主任罗大华解释说,当这些犯罪嫌疑人的欲求得不到满足的时候,就是通常所说的遇到挫折了,便会产生外罚性反应。或者攻击社会或者将目标对准使其受挫的某人。

  为什么成人世界的矛盾却使孩子成为替罪羊?

  据罗大华教授分析,袭击孩子案中的罪犯,其行为都具有报复社会的性质。

  一些人有一种变态心理,就像苏州小剑桥幼儿园案的杨国柱曾说过“要做一件让人都知道的事情”。同时,学校和幼儿园的防范措施差也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使犯罪行为容易得逞。而孩子心理和生理上都处于弱势,不像成人能够自我保护,容易成为供他人泄私愤的发泄对象。

  公安大学教授王大伟说:“过去家长认为荒废的工地、偏僻的地方是犯罪的高发地段,我经过研究后发现,现在反而是上下学的路上、校园里甚至是教室里成为犯罪高发地点。”

  孩子的防范意识教育几乎是空白

  记者随机问了几个小学的学生,当他们遇到坏人的时候怎么办?孩子们说:“我要喊救命或者赶紧跑。”

  但是这种反应方式在专家看来并不可取。

  王大伟说:“现在孩子对犯罪侵害发应的行为模式也令人担忧,有41%、特别是女孩在遭到性侵犯或者暴力攻击的时候,都选择大声呼救。有的时候罪犯并没有想杀人,但是这种高声呼救会引起激情杀人,这种情况也很多。”。

  目前,学校对孩子的防范意识的培养和教育几乎是空白领域。

  现在中小学对课程的设置划分很细,但是几乎没有教授学生如何进行自我防范的课程。虽然有一些法制教育,但是教学内容和形势还是陈旧单一的,不能解决根本问题。

  在上课的时候,王大伟自编了一些童谣教给学生:

  贼眼左右乱看,手拿报纸雨伞。

  男的衣着平凡,女的花枝招展。

  较为平安三月三,四月五月往上蹿,

  夏季多发强奸案,冬季侵财高峰点。

  他认为,如果这样的歌谣孩子会背,孩子可以提高警惕,就可以避免受到侵害。

  在英国,警察巡逻的时候会带一个纸做的有核桃大小的小熊,上面写着一句话:不要和陌生人说话。警察把这个小熊送给孩子,孩子就会知道这句话。

  上世纪90年代这句话被引进到中国,前几年有些人还不理解,我们学习五讲四美,为什么让孩子不理人?现在看来这句话已经逐渐被认可,因此对于一些观念也要改变。

  中国实行的“听话”教育,使孩子在一些道德规范上有些墨守成规。在对5800个孩子的问卷中,有一个问题:如果对方是犯罪分子你能不能骗他?结果许多孩子说不能。

  王大伟说,现在发生在中小学的猥亵罪很多,老师上课猥亵女学生、偷摸,但是学生并不知道这是在犯罪。

  在英国,警察会告诉孩子,背心裤衩覆盖的地方不许人摸,而在中国缺少这种实用科学的能操作的防范技能。

  学校和家长应该告诉孩子,受到伤害一定要及时告诉大人,他们要帮助孩子解决问题,而不是吃惊、愤怒、斥责,更不能帮着实施暴力手段。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副主任张雪梅认为,很多学校强调,自己对学生更多的是承担教育职责,而不是保护职责,于是常忽视学生安全保护工作,即使有相关制度,也形同虚设。她介绍说,学校对少儿进行自护教育在许多国家是非常普及的,从小学到中学都有相关课程,教育内容丰富而实用。

  学校对校园伤害案该不该免责

  《北京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防范与处理条例(草案)》规定,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责任。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等发生的伤害,学校亦不用承担责任。

  许多家长对此都很不理解。

  家住北京宣武区的许静女士,近来为女儿的事情颇感头疼。女儿乖巧漂亮,因此被校外一些人盯上,总是在放学的时候阻拦她,吓得女儿天天要爸爸接送。

  就目前实际的情况来说,孩子大部分时间在学校里度过。那么出了事该由谁负责?

  张雪梅认为,必须以维护青少年的人身免受侵害为宗旨。法律的制定最终要落到校园安全保护的具体制度和可操作性的机制上来,不能是一种形式。而目前的法律对责任主体(学校)在校园伤害案件中的责任规定是不够明确的,而且范围也非常狭窄。

  加强对学校领导、管理人员以及老师的教育和管理力度是一个急需解决的课题。

  王大伟说:“我们做过这样的调查,学校老师知道刑法的只有1%,知道《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占14%,教师的法治意识和知识这么淡薄,就不要说学生了。”

  另外,对教职员工任职资格审查不严,也是当前威胁少儿身心安全的突出问题之一。

  虽然老师以及学校管理人员不是校园暴力的最主要实施者,但这类伤害也占了很大比重,并且影响极为恶劣。

  张雪梅说,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教育法都规定,学校有责任保护在校学生的人身安全,而目前的状况是,多数学校、幼儿园“重教学、轻保护”。

  由于老师、门卫和一些校内的工作人员整天和孩子在一起,孩子比较信赖他们,所以这些人对孩子实施犯罪,让人防不胜防。

  专家建议,教育部门最好在遏制校园暴力方面能制定一个章程,作为考评学校校长和老师的硬指标,只有这样,才能引起学校的高度重视。

  校园应请专业保安

  校园安全近年来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一个热点。2004年,教育部将安全教育列入了工作重点。10月15日,教育部等八部委联合发出整治通知,集中对过去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加以整治。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曾在全国10个地区对少年儿童人身伤害问题进行过调查。在回答“您认为所在学校的哪种制度存在安全隐患”时,被调查的教师和父母,选择“学校门卫制度”的有效人数最高,分别为58.4%、42.6%。

  目前很大一部分学校的门卫,都是聘请下岗职工或离退人员,负责开关门、收发报纸信件,没有经过专业的保安培训。

  因此专家建议,校园保安必须聘请有资质的保安公司的专业保安,并在师生在校时段,建立适当值班巡逻制度。-

  去年以来发生的校园幼儿园恶性案件

  2004年2月27日,歹徒手持利斧闯入河北省辛集市安定街亨盛小区蒙太梭幼儿园,辛集市中医院护士郭钗为保护幼儿园内的63个孩子壮烈牺牲,其4岁的儿子也惨死于歹徒的斧下。

  2004年8月4日,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幼儿园,15名孩子被该幼儿园门卫砍伤,一名幼儿被砍死。

  2004年8月17日,石家庄市妇女儿童教育活动中心英语教室,正在上课的两名儿童遭持刀歹徒劫持,所幸最后被成功解救。

  2004年9月11日,41岁的杨国柱闯进苏州市吴中区白云街13号小剑桥幼儿园,连砍28名小朋友。

  2004年9月13日凌晨1时许,多名歹徒闯入湖北省大冶市罗家桥中学宿舍,砍伤15名学生,抢走现金742元。

  2004年9月20日,山东莒县第一实验小学的25名学生被闯入学校的持刀歹徒砍伤。

  2004年9月30日,位于湖南郴州市临武县山区深处的广宜乡中心小学发生一起校园惨案。该校青年教师刘红文,冲进教室用菜刀疯狂袭击学生及教师,一、二年级的4个孩子被砍死,12个孩子被砍伤(其中重伤多名),4名教师受伤。

  2004年10月21日,北京东城区北新桥幼儿园发生入室抢劫杀人案,一名保育员和一名男童被杀。

  2005年4月2日下午,广东湛江市坡头区南三镇南三中发生一起恶性事件,一名男子突然闯进该校初一(1)班教室,砍伤8名学生。《瞭望东方周刊》记者李瑞先/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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