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大的高考改革与“大跃进”何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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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5日23:55 红网 | ||
日前,中国法学会组织了“招改”谈公民受教育权的平等问题的座谈会,复旦和法大在高招上的新尝试,成为了关注的焦点。在孙东东教授看来,中国政法大学高招改革是不现实的,“可以说是‘大跃进’的翻版。”(2006年4月14日《新京报》) 作为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教育部专家顾问的孙东东先生,看来是经历过“大跃进”并且深谙文革笔法的。他认为,如果真的采取按照人口比例录取的标准,青海、西藏等幅
不论孙东东教授是从北京大学法学院的角度,还是以教育部专家顾问的位置发表此种高见,我以为他都是本着严谨的、科学的、理性的态度,讲究实事求是的吧?中国政法大学高招改革是不是不现实,作为“专家”完全可以进行讨论。只是,讨论中先给对方冠以“大跃进”的名号,自己就能首先立于不败之地,保持一贯正确的面目?这幅嘴脸实在是令世人厌恶。 看来,北京大学法学院是反对“大跃进”的,只是喜欢弄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例如,在招博士生的时候做些手脚,舍笔试第一的考生不取,录取面试中感觉较好的女士,这当然体现出博导的个人喜好,他人无可非议。博导也是人。至于北大法学院副院长不经考试,“悄悄”地成为北大法学院院长的博士生,更加体现了北京大学法学院自主招生的必要性。这些当然都与“大跃进”相距甚远。“大跃进”起码主观上是希望中国进步的更快一些,可是搞学术腐败,在主观和客观上,都是让人民群众吃不消的。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徐显明表示,该校今年将对招生制度实行重大改革,本科分省招生计划首次按省人口比例确定。对此,教育部的表态比较谨慎,认为高校在招生方面拥有自主权,只要在自主权的范围之内,高校有权选择自己的招生办法,法大的做法可视为“一种尝试”。 徐显明明言,“中国政法大学不是北京的政法大学,是全中国的政法大学”。“此言一出,褒贬不一”。今年,中国政法大学在河南、山东、四川的招生都达到或超过了100人,分别达到了102人、102人和100人。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今年在北京投放的招生计划由去年的185人下降为160人,降幅达到了13.51%。 此消彼长,就会有人难受,谁动了“我”的奶酪?估计,受“损害”的并不是青海、西藏,而是所谓“基础教育搞得好的省份,会减少优质生源上大学的比例”。利益所在,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何必藏着掖着的,拐着弯指责中国政法大学搞“大跃进”,有必要吗?你要这么说,我倒想起来了,曾几何时,北京大学搞文化大革命还如火如荼的,并没有深入反思,引以为耻。 稿源:红网 作者:雨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