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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勿成“失信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5日02:47 信息时报

  张春云 大学教师

  武汉市武昌区中华路街楚材社区去年举行首场居民听证会,反映的7大扰民问题却拖了10个多月得不到解决,区委书记闻知此事,痛斥政府职能部门失信于民要不得,要求成立专班迅速解决。

  无独有偶,去年9月,珠海市准备举行一场与市民生活关系密切的立法听证会,结果只有4名市民报名。据了解,大部分市民不参加听证会的原因是担心自己“说了也白说”。

  听证制度本是最好地体现了现代行政“公正、公开、参与”原则的制度安排,其最终目的是保证政府机关的决策最大限度地反映民意;如今却因为听证会常“走过场”而使听证制度失信于民,导致人们“拒绝参与”,这不能不说是政府部门的一大尴尬。

  从政府部门“关起门来决策”、一纸通知执行到邀请旁听和举行听证会,这无疑是民主与法制建设进步的体现。然而在我们身边举行的许多听证会,由于现行听证制度的缺陷,往往缺乏统一的听证程序,缺乏听证代表意见的回应反馈制度,确定听证代表的遴选程序、数量和标准不透明,媒体参与度不够,导致“民主”不够民主,甚至“沦落”为徒具形式的“幌子”和“招牌”,难以实现真正的公平、公正、公开,自然会引起公众的怀疑和不满,“失信于民”也就正常不过了。

  要想让听证会制度“还信于民”,就必须充分尊重公民在听证会中的主体地位,制订统一规范的听证程序和规则,使听证会由“论证通过会”回到货真价实的“民意反映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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