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传媒讯:2013年11月15日下午,新浪传媒论坛第九期《媒体如何保证商业报道的公正——陈永洲事件的启示》在北京新浪总部举行,论坛就“媒体如何保证商业报道的公正”“媒体在监督报道中存在的问题”“媒体如何自律”三大主题展开了讨论,以下是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刑诉研究所教授汪海燕在第三个主题“媒体如何自律”的发言实录:
汪海燕:我非常赞同徐老师刚才提到的理念。我们刚才谈的是对媒体的规范。我想对媒体除了规范之外,还应该“宽容”。我国社会转型时期,有权机关和官员失范的现象还是比较多,一些企业不负责的行为也并不鲜见。言论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监督是媒体的权利也是义务。所以,如果对媒体束缚过多,可能不利于发挥其应有的监督作用。对于不是主观恶意的报道,对于报道的细节虽然与客观情况有出入,但是基本事实没有问题,都用该持包容态度,不能动辄动用刑事司法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