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嘉:建议建立一个成本审核机制(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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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6日09:00 人民网 | ||||||
现在的方案有了很大的改进,它设定了一个上浮的上限,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利益,防止航空公司在特殊情况下过高的提高票价。同时,又设定了一个下浮的下限,也可以防止不正当的低价竞销,规范经营者的价格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同时,我也认为,我们现在民航的各项改革还在进行中,像现代企业制度、产权制度、准入制度等等。与之相配套的价格机制还是一个过渡性的方案,所谓过渡性的方案,就是说还不能够按照一般消费者所希望的,实行彻底的市场调节价格,因为很多条件还不具备。与方案相关的而言,我想提几点。 第一,建立一个成本审核机制,现在的方案是建立在航空公司成本基础之上的,而所有的成本材料全都是航空公司自己提供的,在这次听证会以前,虽然也进行了一系列的审核工作。作为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平时它对航空公司的成本,还缺乏一个深入、及时、全面掌握的机制,应该通过适当的方式,使价格主管部门全面准确的掌握航空公司的成本,有利于搞好价格调控。另外,还应当以适当的方式,将航空公司的成本情况向社会公布,取得社会的监督,这样可以最终在条件成熟的时候,为放开价格创造条件。 第二,我对浮动的问题有以下想法。方案中提出票价上下浮动的幅度是25%和40%,按照一般的说法,如果是一般的商品或者服务,浮动幅度如果是上浮25%,下浮40%,应该说是非常大的,如果是铁路票价的话,如果上浮、下浮的幅度如此之大的话,可能就会出问题了。那么航空业还是有它的特性,所以我不反对方案里提出来的浮动幅度。 我理解方案里提出来的基准价,应该是航空公司在一般情况下可以补偿成本,而且有一定的合理利润的价格,它不会是让航空公司亏本的价格,也不会是有很高利润的价格。如果说航空公司一味的把折扣加大,我理解有一部分旅客总是可以享受到很高的折扣,像旅行社,而成为补偿价。那么,是不是意味着其他的旅客就只能享受到向上的浮动?这样有可能会出现旅客之间的不公平,也不利于政府。我建议航空公司以公告的形式向广大旅客说清楚,在哪个航线的票价上浮或者下浮的具体的条件和时间,避免浮动的随意性。 第三,建议对不同航线、不同机型制定不同的改革。现在的方案是所有航线、所有机型都执行同样的改革,只是把浮动权交给航空公司,我想我如果是航空公司的负责人,我可能会在这些热点的航线上总是执行上幅的票,而在偏僻航线上执行下浮,这样会让我的利润提高。我觉得这样的话,从消费者的角度讲是不利的,同时对一些航线,可能我们这个方案就是提价的方案。机型上有很多差别,如果在价格上不区分的话,对消费者不公平。 另外,方案里提到伤残军人、教师、学生的特殊优惠,我觉得各类人群、各种职业都应该受到同等的尊重,国家对特殊困难的人群和有功的人群应该是从他的津贴、医疗、退休工资等等其他的角度考虑,而不要从价格上过多的考虑。 我觉得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应该尽量的减少对这些特殊人群的特殊优惠,因为方案里提到的伤残军人、教师,还有其他许多行业,像医生、科学家等等,甚至是农民,他都有理由提出来需要特殊的优惠。我觉得从市场经济的角度来考虑,这样是不合适的。建议以后尽量的减少。 我的发言到此结束,希望航空公司在改革中不断前进,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李欣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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