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公安厅正式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组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6日21:09 红网 | ||||||
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推行政务公开,加强舆论监督;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和保障人权,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推行警务公开,提高公安工作的透明度,主动自觉地接受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最近,公安部决定,在全国公安机关实行定期新闻发布制度,及时主动地向媒体和公众发布重要信息。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有关精神,省公安厅决定正式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 湖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袁友方在会上通报了建立公安厅新闻发言人制度的有关情况。据透露,这项制度的主要内容是,省公安厅每一个月举行一次新闻发布活动;发布内容主要是刑事、治安案件的发案、破案情况,重大案件发生、侦破情况,道路交通事故、火灾及其他治安灾害事故情况,以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重要措施、办事程序和重要治安警示性信息等。 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唐国栋、周赛保今日正式亮相。 新闻发言人唐国栋在会上向媒体通报2003年全省社会治安和公安工作有关情况。(稿源:红网)(作者:刘怡斌)(编辑:晨飞) 相关专题:各地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