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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超限超载者不划算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2日08:57 红网

  据新华社消息,在经历一个多月的宣传后,全国同步开展的集中治理公路超限超载运输行动,20日正式拉开帷幕。从20日起,各地交通、公安部门将联合上路检查,严惩超限超载行为。

  长期以来,我国对公路货运车辆管理工作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特别是对车辆超限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制裁和惩罚更是显得软弱无力。从而导致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问题日益突出,其惨痛教训令人触目惊心。据统计,我国70%的道路安全事故是由于车辆超限超载引发的,50%的群死群伤性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与超限超载有直接关系。因超限超载情况长期存在,严重损坏了公路基础设施,致使路面损坏、桥梁断裂,正常使用年限大大缩短。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公路每年因车辆超限超载造成的损失超过300亿元。与国外苛刻的道路交通法律环境相比,我国简直就是这些超限超载者的“天堂”。

  毋容置疑,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减少成本、增加收益。如果我们站在车辆运输经营者的角度看,根据“趋利避害”的天性行事,当无可厚非。但这恰恰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在给自身带来利益的同时,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利益带来极大的危害。因此,必须予以制止。如果交通、公安部门在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时,对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视而不见”或“以言代法”,那么,交通运输环境就必然每况愈下,违法违规的车辆运输经营者就会与日俱增。看来,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应当让超限超载者不划算,这样人们才不会去违法违规,才不敢铤而走险。

  令人振奋的是,我国道路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的危害性,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4月底,经国务院同意,国家交通部、公安部、发改委、质检总局、安监局、工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等7部委联合制定《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发送各省(区、市)实施。随着6月20日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在我国的统一启动,那些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为摆设而恣意超限超载者,必将付出代价。假如让超限超载者不划算的话,那么我想,也不会有那么多车辆运输经营者去冒险了,这也正是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体现“以人为本”和确保国家利益的宗旨所在。

  新闻链接(稿源:红网)(作者:蔡红东)(编辑:杨国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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