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贷款还款规则可否再灵活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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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3日03:08 新京报 | |||||||||
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等四部门在新近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对助学贷款政策做出了较大的调整,如将还款期限从四年延长至六年,由国家承担学生上学期间的贷款利息等等。客观地说,这样的调整,是朝着有利于贫困大学生的方向迈进了一步。 可以看到,此前助学贷款频频出现违约现象,虽然与诚信等因素有关,但是更重要
现在助学贷款还款期限变为6年了,6年,时间似乎宽裕了一些,但是,6年期限是否符合大部分贫困大学生的还款能力实际呢? 要知道,大学毕业后5年左右,正是一个毕业生培养起自主经济能力的关键时期,这五年左右的时间里,他们经济实力是很薄弱的。让我们算一笔账。有机构调查,当前普通大学毕业生的期望月薪是1200-1500元左右。以最低生活水平计算,一个毕业生的租房费用不少于300元,一个月的基本生活费是400元,而他既然是贫困生,对父母也有贴补的义务,这部分钱就算每月100元,三部分加起来共计800元。此外再加上衣服鞋帽、通信交通、社会交际等需要的费用,一千多元的工资将所剩无几。而且大学生毕业时的年龄一般在24岁左右,正处于谈婚论嫁的黄金时期,这又需要一笔不菲的开支。这样七七八八地累积起来,贫困生们还有多少经济能力去支付他们所欠的贷款呢。 以上计算还是以毕业生毕业后顺利找到工作为前提的,在当前就业形势不乐观的情况下,也许一个大学毕业生的工作需要好几年的时间才能稳定下来,在这样的情况下,再要他们还款还息,无疑是雪上加霜。 国外发达国家,在学生助学贷款方面,一般是采取减免政策的,而且还款期限也是在充分考虑学生毕业后的工作情况来加以调整的。 在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国家的财力也许不可能进行大量的贷款减免,但决策者在设计还款规则时是否可以再灵活一些呢?如再将还款期限延长一些,或等毕业生工作稳定下来再计算还款期限,给那些长期找不到工作或工作不稳定及工资微薄的毕业生的贷款适当进行减免等等。这样的灵活是符合“助学贷款”宗旨的,既然是为了助学,当然要以学生为本,多体谅学生的困难。 本报特约评论员尤小立 相关专题:新京报-核心报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