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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发展呼唤养路费改革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6日12:49 中国青年报

  11月13日《新京报》报道,北京市养路费征稽部门为加强养路费征缴力度,出台“如果车主再拒缴养路费,执法部门有权暂扣并拍卖欠费车辆”的政策。

  养路费征稽部门加大执法力度,清剿欠养路费车辆的出发点值得肯定,但其采取的“扣车拍卖”的方法并不可取。正如11月14日《新京报》刊发的评论所言———暂扣欠养路费车辆于法无据。

  在笔者看来,“暂扣并拍卖欠费车辆”不仅仅于法无据,而且缺少操作性。按照征稽部门的说法,欠养路费的车辆多了去了。既然欠养路费的车辆不是一个小数目,你征稽部门查得清、查得过来吗?其次,即使查到了欠养路费车辆,他欠费可能仅仅是几百元钱,你就扣车甚至拍卖车辆,这合适吗?毕竟一辆车价值数万元甚至数十万元,因为欠费就拍卖个人的私有财产,岂不有“强取、剥夺”他人财产之嫌?

  机动车欠养路费的确是一个老大难问题。难就难在养路费征稽部门没有摆正是“服务”还是“执法”的关系,单纯强调执法,而忽视对车主的服务,更谈不上热情周到;难就难在我们倡导多年的养路费改革迟迟没有下文,人们对养路费存在逆反心理。

  养路费征缴难的关键,在于养路费的征稽政策游离于市场之外。简单采用“暂扣并拍卖欠费车辆”的做法,无益于问题的解决,还有可能制造新的矛盾。

  对于如何消化养路费的问题,这些年来学界、车主一直在研究探讨。特别是养路费究竟该如何收取、如何界定标准,大家意见还是趋于一致的。路是公家出资修建的,收取养路费也是合理的,但问题在于为什么养路费非得实行“一刀切”?每辆车载重不同,占用道路资源的时间及造成损耗的程度也不相同,为什么不能实行谁多用路谁多交钱的政策?

  近年来,北京机动车的保有量已达230万辆。机动车快速发展,势必造成道路资源进一步紧张,带来养路费征稽难度进一步加大,惟有实行养路费改革,才是推动城市道路交通发展的重要途径。笔者前年去海南旅游,感触最大的是海南的高速路修得特别好,一路畅通。据司机师傅介绍,海南早就取消了养路费征稽,将养路费全部打入油价,当时海南的油价是每公升4.5元左右。司机师傅说,这样特别省事,就是多跑多交钱,少跑少交钱,既合理又方便。

  如此看来,机动车的快速发展,要求我们必须对“养路费”这个涉及数百万车主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新的认识和评估。既然管理部门提出明年继续执行缴纳养路费的政策,就有必要对为什么必须执行养路费政策作出解释,对众多车主提出的疑问作出解答,而不是动不动就用“暂扣并拍卖欠养路费车辆”这种极端的做法,去强行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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