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生育第二胎是否成为中国富人的特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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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5日06:22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作者:康劲 一位富人交纳了一定金额的款项之后,拿到了当地开具的二胎准生证,并且顺利地给孩子上了户口。动辄数千数万元的二胎准生证,让普通民众望而却步,但对于高收入人群来说不算是经济负担。8月24日的《国际先驱导报》载文称:中国人的生育意愿由于现实条件有限而潜藏起来,高收入人群正好有条件通过特权的形式来实现这个意愿。
虽然有专家称:目前高收入阶层的人数较少,这种“超生”在数量上对人口数量控制几乎不会产生影响。但不可否认,由于高收入阶层受社会关注度高,很容易对普通民众造成示范作用,破坏政策法规的公正和平等。 其实,除了合法的生育“二胎”之外,在许多领域都可以看到富人们的特权。而特权的形成与政策法规的公平性有很大的关系。在早些年,社会的贫富差距不大,各家的收入水平也差不多,在这种情况下,以“多收费”为手段控制二胎的政策措施是比较公平的。但现在情况已经不同,富人通过多支付金钱而享受特权就是不公平的。 这种不公平主要就是贫富差距的不公平。不少人的致富并非因为诚实的辛勤劳动,当这些富人通过合法渠道,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费用后,就可享受别人无法享受的“合法特权”,这种情况能算公平吗? 这一现象,在加深了普通民众对贫富差距的怨言外,也使我们有理由反思以往的许多所谓“以经济手段进行调节”的政策法规。正是这类政策法规的大量存在,使富人因为有钱而成为国家的特殊公民。因为金钱的关系制造了机会的不均等,直接区分出社会阶层,损害了社会公正。 该是改革那些“以经济手段进行调节”的政策法规的时候了。 相关专题:媒体观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