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官员出访可带配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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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5日15:57 南方周末 | ||||||||||||||||||||||
常识 在国际交往场合,需要领导带配偶出席的场合并不多。 外交部礼宾司一位官员介绍,因公出访主要包括国事访问、正式访问、工作访问三种,国家领导人进行国事访问时要求配偶随同,“任期内对一个国家只能进行一次国事访问,非常隆重,要二十一响礼炮和红地毯,检阅仪仗队等。”一般正式访问和工作访问不会带配偶。 地方领导干部一般都是工作访问,参加大型国际会议或活动时,除非邀请方提出需要携带配偶,一般没有必要。 在领导干部出国经费标准上也有严格规定,出国人员除党和国家领导人及有特殊情况经批准可乘坐专机外,均应乘坐国际班机和国际列车。 副部级以及相当于副部级以上人员,可乘坐飞机头等舱、轮船一等舱、火车高级软卧包厢; 司局级以及相当于司局级人员可乘坐飞机公务舱、轮船二等舱、火车软卧; 其他人员均乘坐飞机经济舱、轮船三等舱、火车硬卧。所发生的国际旅费在上述标准内据实报销。 除特殊情况外,出国人员伙食费、公杂费,包括市内交通等项目,均按规定的标准发给个人包干使用。每人每天补助12美元。个人国外零用费每人每次出国在10天以内的,发给50美元;超过10天的,从第11天起,每人每天发给5美元。 在一些大型国际会议或活动时,原则上应按住宿费预算标准执行,如对方组织单位要求统一安排,超出预算标准的,据实报销。 出国人员回国报销费用时,必须凭有效票据填报有团组负责人审核签字的国外费用报销单。各种报销凭证用中文注明开支内容、日期、数量、金额等,并由经办人签字。 相关专题:南方周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