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媒体观点专题 > 正文

法制日报:我们当如何面对童工的凄惨生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8日11:49 法制日报

  社会杂谈

  刘效仁

  年仅15岁的童工段辉栋上班仅7天,还没来得及熟悉工作,就被山西省祁县宝成玻璃器皿厂车间主任渠红杰用铁钳重戳后不治身亡。记者赴祁县采访时,竟看到在距事发工厂数百
米的另一个玻璃厂里,还有十多名童工在辛苦劳作。而该县玻璃厂非法雇佣童工问题,自2002年以来便屡见报端,之所以屡禁不止,与政府监管机制失效有直接关系。(2005年9月21日《中国青年报》)

  童工现象是一些地方经济贫困的产物,每一个童工的背后都有一个悲伤的故事。5年前,段辉栋之父因白血病去世,段家欠下了7万元债务。其哥考上中专每年费用至少4000多元。为供哥哥读书,刚上初一的辉栋辍学打工。每天凌晨4点半便出发,到十多里外的古县镇宝成玻璃厂,做容易受伤的“打小泡”工作,每天挣25元。直到7天后在车间里遇害。

  对此,我们除了同情、理解,仍有悲愤和不平。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缺失,使一些农民因病致贫,以至于背上了沉重的债务负担。高额的学费支出,同样成了压在心头的另一座大山。为摆脱贫困,许多家庭不得不牺牲子女的前途。这些颇值得我们的政府、组织的省察,需要从制度建构方面做出根本性的改革和创新,尽快建立福佑全体公民的医疗保障制度,努力规范学校收费,减轻公民尤其是农民群众的经济负担,保证每一个孩子不至于因为家庭贫困辍学沦为童工。这是我们建立

和谐社会的重要目标。

  有了童工怎么办?我们当如何面对童工的凄惨生活?“我们不敢不听话,生怕被骂、挨打。就是被打了也不敢吭气”,“不是自己烧伤,便是被工头打伤。”他们从小就遭受奴隶般的虐待,体验了生活的残酷,感悟了资本的无情,很难想象他们会顺利成为有着健全人格的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正因为如此,禁止童工是我国法律的一贯精神。保护青少年的自由和权利,保证他们从小就享受到平等公正的教育,享受到社会的阳光和温暖,无忧无虑健康地成长,正是政府的一项神圣职责。

  祁县玻璃厂非法雇佣童工问题,自2002年以来便屡见报端,可谓屡禁不止。据称,为整治非法雇佣童工行为,祁县工商、公安、劳动等部门联合建立了长效监管机制,分别负责用工合同的签订、流动人口的监管、企业登记监管。还设立了举报电话,规定举报并查实企业雇用一名童工,奖励300元。但事实上谁也没管好,谁也没管住,监督机制完全失效失灵。这里面固然有经济原因,作为全国最大的人工玻璃吹制基地,用工缺口大;玻璃吹制技术含量低,工序简单,小孩完全可以胜任;童工劳动报酬低,又易管理。但我以为最根本的是,监管机构并没有真正担当起法定职责。

  比如说,大部分童工隐瞒真实年龄。“你看他也就十五六岁,拿出的身份证却证明他有18岁,身份证十有八九是假的。”既如此,何以不追根溯源查究假证来自何方?何以不严厉打击伪造证件的犯罪行为?虽然很多雇佣童工的玻璃生产厂设有专门的放哨人员,和劳动监察部门大打“游击战”。但何以记者孤军深入都能发现的问题,我们的执法机关却无可奈何,束手无策?看来,如何解决童工问题需要有关部门认真反思一下了。

  相关专题:媒体观点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360,000篇。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