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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从“尊警不遵法”说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06:55 人民网-人民日报

  作者:董天利

  出行,百姓衣食住行四大要事之一。近年来,“行”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出行困难、道路拥堵、交通事故等问题令人堪忧、引人深思。

  我们看到,在许多地方,无论是车辆还是行人,有交警的时候就严格守法,没交警
的时候就争道抢行,“尊警不遵法”的现象比比皆是。

  针对非机动车违章开展集中整治在短期内会取得成效。但如何使交通参与者产生良性互动,如何使城市交通有序、便捷,这不但反映管理者的治理水平和精神风貌,也体现了一个城市的和谐指数。

  从源头找出路,是建立长效机制的关键。

  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者守法意识欠缺是违章的主因。当人的法律意识没有达到自觉、自律的程度,就会把交通法规当作一种束缚,会以一种消极、被迫的心态去面对法律,而决不会意识到“自觉守法是对自己最好的保护”。

  对交通安全法宣传的错位助长了非机动车违章频发。新交法颁布后,有的人认为只要机动车撞行人,由机动车主承担责任,法律侧重保护非机动车一方。于是有了“我是行人我怕谁”的谬论,这助长了漠视交通规则的心理。事实上,只要有违法行为的发生,无论是司机还是行人,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者对“路权”片面理解助长违法行为多发。所谓路权,包括出行权、通行权、选择权、占用权。而许多人只知道“空间路权”,不知道还有“时间路权”,只知道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不知道按红绿灯行事同样重要。

  从自行车时代的慢速交通到汽车时代的快速交通,是城市发展的必然。这需要公众的交通道德理念产生一次飞跃。部分交通参与者对现代交通存在认识误区。有些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者对机动交通特点并不了解。少数人甚至以为一旦刹车,车就会马上停住。殊不知,机动车都有2秒钟反应时间,且反应时距与速度有关,如果车速80公里,行人与车间距就不得少于80米。由于行人没有这些知识,导致汽车想刹车都来不及。

  针对非机动车违章频发与守法意识的淡薄,加强交通教育和法制教育是关键。这方面我国与发达国家有很大的差距。学校教育中,交通教育并不是必修课,而是选修课,多流于形式。相关内容散见在小学的思想品德课本,中学的社会实践课本。在社会教育中,大多数单位或部门只请交警来讲交通法规和案例,没有系统地讲解其中的科学道理。教育简单化使正确的交通意识难以树立。

  现代交通归根到底要靠人来实现,如果交通参与者的基础工作做不好,现代交通技术再先进也是流沙上盖房子———徒劳。例如,智能交通建立在交通流排队行驶不能离散的基础上,只有交通流排队行驶,才能遇见交通信号的绿波,即多数绿灯、少数红灯。因此,现代交通文明不仅仅是用交通标识、标线、设计规划等技术指标来衡量,更要关注“文明”的本质。“文明”表现在交通参与者强烈的守法意识。

  另外,有关部门在道路设施规划中要体现“以人为本”。许多时候行人违章是因为过街天桥、地下通道距离间隔太远或设置不合理,人们不愿多费时间造成的。

  《人民日报》(2005年11月02日第十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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