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蠹虫敛财招数翻新令人深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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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06:04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账外账、股权变更……这些在老百姓眼中颇为艰涩难懂的词在个别国企领导看来就是一张张巨额存折。北京市国资委的统计显示,从2000年到今年6月,国企职务犯罪175件,179人受到刑事处理,其中100人身居领导位置。11月2日,北京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张笑英向记者详细剖析了国企负责人“敛财高招”。主要包括:趁合并藏匿账外款;借改革玩股权变更;借对外贸易牟私利;趁重组钻空敛钱财;直接贪污账外资金五大招数(11月3日《北京晨报》)。
除上述总结的腐败五大招数以外,现实中各种腐败招数正在不断翻新。为了达到某种目的,有暗自给领导干部送股票坐庄信息,使其大发股票财的有之;投资入股所管辖企业,利用权力牟取私利的有之,目前官煤勾结就是例证;更有甚者,一段时期以来,在牌桌上一夜暴富的各种贪官也在不断增加,是这些蛀虫们牌技高明吗?不是,行贿者不过是给贪官行贿找一个托词而已。目前,更险恶的一些招数就是利用看似“正当”手段聚敛国有资产,比如,国有企业热中于股份制改造,最终上市。人还是那几个人,结果一股份制改造、一上市,管理层人员的身价倍增,这些所谓的管理人员们给自己动辄确定几百万年薪,而企业是否能够搞好,还是未知数。这是在变相、隐蔽、“合法”侵吞国有资产。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我想,贪官手段再隐蔽,只要有关部门未雨绸缪,真心查处,也不至于让他们得逞。比如国有企业在改革改制中存在管理层收购、利用关联和海外企业浑水摸鱼、玩弄股权变更游戏,化公为私,侵吞国有资产等一系列问题,就是没有很专业的水平和技能,一眼也能看出其中的猫腻。再比如一些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违反财务制度,采用隐瞒经营收入、收取货款不入账或其他方式形成大量账外的机动资金或小金库,在专业审计人员眼里,该也不是什么破解不了的“绝招”。一些犯罪分子利用国家机关在机构改革中交接工作时,将自己经手的账外款藏匿不报,等原机构解体后再予以侵吞等,也都是不难查处的。 当然,更重要的是,我们必须在完善制度和机制上下工夫,使腐败分子没有空子可钻。国有企业改革的腐败问题这样严重,大多都是暗箱操作滋生的。但只要把这一切都置于社会、百姓、媒体和监督部门的全方位监督之下,腐败问题自然会越来越少。 相关专题:媒体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