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苦涩日记”凸现执法困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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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09:34 大洋网-广州日报 | |
化民 为了帮打工受伤者讨回3万元工伤赔偿,江津市司法局副局长夏光明两次赴京,历经曲折,才成功维权。期间,夏光明把这一段索赔经历写进日记,道出了民工维权中的种种艰辛。(《重庆晚报》11月6日) 从表面上看,这是一个圆满的结局。但认真阅读司法局长的“苦涩日记”,笔者的心情却实在无法轻松起来:如此简单的工伤索赔案,是非清楚,法理简单,司法局长却不得不亲自出马,去充当侦探、坐冷板凳、托老战友等。对更多的没多少法律知识、没有什么战友关系的民工来说,他们靠正常的法律渠道,能为自己讨回公道吗?会不会如夏局长在日记中所担忧的“人微言轻,讨了也是白讨”呢? 事实上,无论是工伤索赔,还是工资清欠,在民工与企业这种力量失衡的博弈过程中,民工很难凭借自己的能力讨回公道。那些“黑包工”对司法局长都置之不理,何况对民工?没有对“讨说法”民工拳脚相加、刀光剑影,仿佛就算客气与文明了。不然,民工们怎么会前赴后继地爬上楼顶、塔吊,有的甚至采取极端的犯罪行为? 从理论上看,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民工维权问题,是再合适不过的了,但在现实中,法律却显得相当乏力。司法局长为民工维权,表面看依据的是法律,实质上是各种“关系”、“人情”和“面子”发挥了关键作用。阅读司法局长的“苦涩日记”,笔者不由想起去年年底重庆开县法官上书总理替民工讨薪的事件。司法局长、法官,这些神圣法律的执行者,在办理如此普通的纠纷案件中,竟难以通过正常司法活动为诉求者讨回公道,这正常吗?一个法治社会,不能靠“上书讨薪”,更不需要“关系维权”。上述成功维权的案例,实则当为法律和司法之悲,凸现出执法困境。 打工受伤者讨回了3万元工伤赔偿,结果值得欣慰,但过程却无法让司法局荣光或让法律有尊严。(来源:广州日报) 相关专题:媒体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