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副职签字制”能起多大作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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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4日04:34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作者:李辉 据11月23日《重庆晨报》报道,重庆黔江区30个街道、镇乡陆续试行“副职签字”的财务制度:签字报账的“大权”将移交到副职手中,昔日为下属审核签字的一把手不得不找下属签字。
“副职签字制”,是针对“基层大权集中在行政一把手手中但又无人监督”而推出的。笔者以为,它和“配偶监督官员丈夫”、“子女监督父母”等所谓的防腐新招颇为类似,起不到多大作用。 这项制度规定,“报账签字权由行政副职掌握,一把手主要负责监督”。我们且不说屡现报端的部门集体腐败现象,也不说正职副职相互勾结的现象,只问一句——在正职可以影响副职仕途的前提下,一把手找副职签字,无论违规与否,副职敢顶着不签吗? 这项制度规定,“如果副职不负责,不该报销的费用报销了,他自己就要全额承担。这样,行政副职就不敢乱签字了。”可谁能保证,当副职一次次为正职的违规要求放行后,他会害怕“一把手”吗?如果他在其他地方“不负责,不该报销的费用报销了”,谁来出面让他“全额承担”? 这项制度还规定,“单位的财政支出状况必须公开,让大家都来监督。”是的,这是一条正途,如果真的能做到,我也相信这项制度会成功。可是,假如能做到这一点,就根本不需要出台什么“副职签字制”了,因为,直接把权力的使用公开让大家监督,就已经可以把一把手乱签字的病治好了,这时候,无论是谁签字都无所谓,没必要把签字权转给副职了! 当地政府其实已知道监督权力的重要性,却只在权力由谁来使用上颠过来倒过去,这起不到多大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