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设置“平价”不如限制“溢价”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6日09:07 南方都市报 | |||||||||
来信/来论 广东湛江市二级以上医院均开设了“平价门诊、平价病房、平价药房”,共有68家医院和所有乡镇卫生院开设“10元门诊”,为低收入群众提供廉价实惠的医疗卫生服务。 毋庸置疑,“三平”活动的开展,肯定会给当地群众特别是生活困难群众解决看病
反观医院“平价”之外的服务收费,是远远高于其“标准价格”“溢价发行”的,降价空间还非常大,从平价门诊将原来看个普通感冒要一两百元降到了十几元就可见一斑。因此,与其让医院“姿态性”地设立一些所起作用有限、范围极小的“三平”,并为此频频鼓吹“让利于民”、“为群众减负”,还不如下大力气控制医院的“溢价”行为,让医院知道,低价、平价是他们的责任,而不是他们对群众的施舍。 廖德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