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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千万别在公交车上称“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8日09:00 南方都市报

  街谈

  公交车上,倦意袭来,正好路途还远,是不是可以做个快乐的“公交瞌睡王”呢?不可以!因为贼人正盼着你打盹呢。前路漫漫,枯坐无聊,是不是可以做个“公交看报王”呢?不可以!因为贼人惦记着你呢!终日劳烦,殚精竭虑,难得有车上的空当,是不是可以发发呆、走走神,做个“公交发呆王”呢?不可以!因为贼人正一刻不停地在搜索猎物呢。

  如今,在这个短信传情的时代,“公交短信王”又被贼人瞄上了——黄先生在广州芳村客运站上了70路公交车后,拿出心爱的银白色摄像手机发起短信,而坐在黄先生旁边的一个高大男子,也兴致勃勃地把玩起手机。车到西朗站,后门刚一打开,一名站在黄先生身旁的白衣男子,一手夺去黄先生的手机,另一手则一把抢过邻座男子的手机,迅速从后门冲下了车。两人追而不得,只好作罢。而在当晚的296路公交车上,坐在公交车后部正发短信的罗先生也被一伙人抢去了手机。记者在报道中提醒市民,“公交车上勿发信息”(《羊城晚报》昨日报道)。

  一介寻常市民,行走于繁华闹市,安坐于公交车上,前面既没有搜寻的目标,后面也没有追来的仇家,怀抱里更没有价值连城的宝物,有必要时刻戒备、把弦绷紧吗?和平年代,本来不需如此,可是一看黄先生、罗先生等人的遭遇,又有谁还敢麻痹大意?大意就要失荆州啊!

  不过,像黄先生、罗先生这样专注于发短信的人,他对周围的环境是有点大意、有点失察,但他们对自己手里的手机却丝毫不曾大意啊,这手机何以还是失去了?原来,如今的贼人已经转变了观念,过去是乘人不备,相机行窃,如今却是有机会就偷,没机会就抢了。

  每当某类案件多发时,警方往往会总结出一些规律,他们会把这些规律原原本本地告诉市民,提醒大家防范,帮助大家提高与犯罪分子作斗争的能力。比如,有的公交车上就有这样的提示:“民警提醒您,小心扒手!”而针对有人在闹市里骑着摩托抢劫的现象,警方也有专家这样向市民提示:包不要提在手上,要斜挎在肩,拉到胸前,行走时不要太靠近

机动车道。

  做个普通的市民就是如此的不易,在和平年代居然还需要随时与罪犯斗智斗勇,还要经常学习“提示”精神,提高和贼人斗争的手段,你说容易吗?

  渔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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