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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民工工资必须以现金支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02:36 现代快报

  快报讯(记者项凤华都怡文)昨天下午,全国召开了清理拖欠工程款电视电话会议,江苏省、南京市相关领导层层落实部署,南京市工程建设领域清欠办专门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年底建设领域清理拖欠民工工资的通知”,江苏省副省长何权强调,“宁可少上一个项目,也要挤出资金来偿还拖欠款!”

  何权在会上说,今年省政府结合江苏实际,要求政府投资项目和房地产企业拖欠工
程款,在2005年底前全部偿清,其他项目拖欠工程款,力争在2005年底前基本解决。同时,明确各地清欠工作由市县人民政府负责,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市政府与各县市政府签订目标责任状,层层落实责任制。同时进一步加大考核力度,定期公布清欠率排位,通报清欠拖欠余额在100万元以上和清欠率为零的单位。

  南京市副市长戴永宁表示,2006年的工作重点是“如何防止不发生新的拖欠”,尤其是包括

房地产开发在内的社会项目工程款。“我已经让有关部门调查过,当前拖欠工程款项目中有70%都是房地产开发项目,”戴永宁强调说,“今后哪一家拖欠,哪一家不诚信,我就让规划局、土地局把他们的案子统统停掉!”

  在昨天的全国清理拖欠工程款电视电话会议上,南京市工程建设领域清欠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年底建设领域清理拖欠民工工资的通知》,要求畅通投诉渠道,并明确还款责任,严禁将工资直接交“包工头”发放。

  对于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总包单位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分包价款,从而造成建筑工程款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拖欠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先行垫付;对于总包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分包价款,导致建筑工程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拖欠民工工资的,由总包单位先行垫付;对于建筑工程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原因造成拖欠民工工资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其限期支付,并依法查处。

  【新闻链接】

  十六家用工单位被通报批评

  昨天,清理拖欠工程款电视电话会议通报了江苏地质工程公司昆山分公司等单位拖欠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恶性讨薪事件,同时对十六家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通报四起讨薪事件

  张家港保税区长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拖欠民工工资案。由于该公司施工企业负责人管理不善,工程资金挪作他用,2003年三处工地均发生拖欠民工工资事件,分别拖欠民工工资96万元、20万元、25万元。2005年春节前,50余名民工10余次上访。

  宿迁市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转包案。因其市场行为不规范、内部混乱,将承建的部分工程经层层转包,给不具备资质的“包工头”施工,连续发生十多次民工工资纠纷。2004年5月起,累计投诉拖欠金额达200余万元,涉及被拖欠人员200多人次。

  浙江鲁易建筑公司拖欠民工工资案,2003年10月,该公司承建锡山区蔚蓝都市花园,多次与民工发生结算纠纷,涉及150多名民工工资金额200余万元。

  淮安市文通建筑工程公司拖欠民工工资案。2003年11月,该公司承建的无锡新区合勤科技综合楼工程,在工程施工期间,擅自将建设单位支付的工程款偿还其它债务,并且故意回避工程款账务核对,拖欠民工工资100多万元。

  点名批评十六家单位

  对江苏地质工程公司昆山分公司、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第二工程公司、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第五建筑公司、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第三工程公司、张家港保税区长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江苏擎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宿迁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山西建工集团、淮阴建工集团、浙江鲁易建筑公司、淮安市文通建筑工程公司、常州市武进潘家桥建筑工程公司、无锡兴达民房古建公司、济南铁路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争光建筑公司、上海申中建筑公司等16家建筑施工企业给予通报批评,其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并在网上、媒体上曝光,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长期公开发布。快报记者项凤华都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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