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煤炭价格彻底市场化”?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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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9日02:48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2006年全国煤炭订货会领导小组征求意见会”传出消息,煤炭价格将彻底市场化,政府将不再干预(据12月18日新华网报道)。 “煤炭价格彻底市场化”意味着什么?媒体告诉我们,这将意味着,目前中国惟一保留下来的带有计划经济色彩的订货模式将彻底退出历史舞台。倘然订货会真的从此退出历史舞台,那肯定是好事:多少年,就是因为订货会的计划经济色彩——政府在火电与煤矿之
但是,细细一想,却又颇觉“煤炭价格彻底市场化”并不那么简单。首先,发改委高官已经明确表示,放开煤炭价格,“总的原则”是以“保持电煤价格总体稳定”为前提;离开这个前提,出现市场电煤价格剧烈波动,政府就可依据《价格法》采取临时干预措施。这意思很明白:政府的不干预是有条件的,这个条件就是“保持电煤价格总体稳定”,市场电煤价格不发生剧烈波动。 煤炭市场总体供求平衡并非是煤炭市场化“条件成熟”的惟一前提;实现市场化尤其是资源价格市场化的前提,是必须建立起一个有着更细致、更严谨规则的公平市场。所以,要真正让煤炭价格彻底市场化,就必须推进相应的改革。首先就是政府回归本位,打破动辄行政干预的惯性,更多重视规则的制定和执行的监督,促成市场公平交易;其次,促成煤矿与火电厂建立价格协商机制,依据法律通过合同实行双向的约束;第三,加快电力体制“一分为三”的改革,破除电力垄断地位;第四,加快铁路建设和改革,打破铁路运输垄断和运力紧张这个制约煤炭购销合同兑现的瓶颈,促成煤矿要与铁路部门签订运输合同,明确运输数量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否则,“煤炭价格彻底市场化”就只能是一厢情愿,结果只能是更多的行政干预,将煤矿置于火电和铁路两个垄断大佬的双重挤压之下,陷于更加困难的境地,阻碍煤矿技术改造和装备更新,从深层次上埋下更大的煤矿事故隐患。 《江南时报》(2005年12月19日第三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