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悬赏火化”令人生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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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9日09:40 大洋网-广州日报 | |||||||||
康劲 造成39人死亡的辽源市中心医院特别重大火灾,目前已经进入善后补偿处理阶段。辽源市政府出台了一套完整的善后处理方案,其中只要同意火化的死者家属将先得到10万元补偿金,但具体赔偿标准并未透露。
当地出台这样的“悬赏”措施,其目的显然是为了早早“善后”。但是,目前有关火灾的事故原因并没有根本搞清,如此急于处理遇难者尸体,并不惜耗费巨资鼓励“火化”,不禁让人怀疑其背后的真实动机。 目前,对于事故原因也仅仅是“基本查明”。虽然一名医院电工因为涉嫌“违章操作”而被刑事拘留,但是,从媒体已经披露的情节看,该案疑点很多。如果按照辽源市公安机关的说法,当事的值班电工仅仅是“在未查明停电原因的情况下强行送电”就引起配电室爆炸,那么,就不仅有人为的操作责任,更有配电室的质量责任和设备责任———配电室的所有设备是不是合格,在设备采购、安装、施工中是不是有问题?进而推断,因电路引起的火势能够迅速蔓延,医院的消防设施和建筑材料显然存在火灾隐患。 在这些涉及事故责任的重大问题都没有搞清楚的情况下,仅仅以一名值班电工的刑拘,是无法向社会公众交代的。 在这样一个复杂的背景环境下来看“悬赏火化”,甚感其荒唐无理,简直就是一种“制度性羞辱”,不仅构成了对众多无辜遇难者的名誉伤害和对家属的人格侵犯,而且,也存在着严重的“消尸灭迹”、掩盖真相的重大嫌疑。 接触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的人都知道这样一个“潜规则”,遇难死亡者家属,往往以推迟出殡的方式,向责任方多争取一些经济补偿。而责任方,也就抱定了这样一个主意,只要尸体被火化或安葬,也就一了百了。 所以,在许多事故的善后操作中,出殡(火化)时间,往往成为双方谈判的筹码。虽然,这种以出殡时间为条件“斤斤计较”的场面很令人寒心,但是却有着存在的合理性,对于遇难家属来说,这是争取更多权益的过程,对事故的调查处理来说,如果遇难者“尸骨未寒”,也可以加重事故处理的压力,增加紧迫感和谨慎感。可如今,发生特重大事故,在原因未明的情况下,在先把遗体“处理”掉的过程中,是否也存在着“淡化”压力,借机为有关人员逃避责任提供便利的嫌疑?对此,应该予以警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