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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报:水价突涨政府部门“不予评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05:56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去年12月底,广州市物价局和市政园林局还说:“为了积极稳妥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经研究,拟将计量标准由以户细化为以每户人口计算,在具备‘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条件后逐步推开。”但从元旦开始,广州自来水全面涨价,居民生活用水涨幅近50%!不少市民普遍反映“涨价太突然”。(见1月4日《新快报》)

  元旦前一晚,一些记者在突然发现自己居住的小区贴出元旦起生活用水提价的通知
后,赶紧致电有关部门求证,但市物价局和市政园林局均不愿意多说,表示“问题敏感,不发表任何评论”。作为政府部门,水价突涨了却不予评论,这种态度令人难以接受。

  水价上涨牵涉到千家万户的利益,市民拥有无可置疑的知情权。作为民众选举产生、以服务民众为天职的政府及其部门工作人员,担负有满足民众对于非

国家机密事项知情权的义务,因而无权在这个事情上“不予评论”。

  市民及记者询问物价与园林部门,实际也是在行使对于他们法律赋予的监督权,政府部门必须诚恳对待市民与记者的询问及质疑,如实告知政策决策与执行的真实情形,现在有关方面却单方面突然实施与听证会通过的方案有距离的提价措施,将政令“朝令夕改”,而且面对质询“不予评论”,给人以强买强卖的感受,也令一些生活困难家庭措手不及,当然令市民感到难以接受。

  在事涉公众利益的政策出台前,政府就应承担对政策进行解释的职责,如果政策突然出台后仍然采取“不予评论”的态度,必然会影响政策的执行效果,影响政府部门的公信力,也会引发公众的不满情绪。

  □魏文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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