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非法行医也是恐怖主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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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2日04:17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我国打击非法行医强化责任追究,将重处五种行为。1月10日,卫生部召开近期有关卫生工作进展情况新闻发布会,宣布卫生部将出台《关于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责任追究的意见》(据1月10日中国新闻网报道)。 “重处五种行为”,是对政府职能部门责任人的责任明确和行为管束。非法行医之横行,主要问题还不是出在“魔高一尺”的本身,而是缺乏“道高一丈”。如果不能真正做
笔者曾经刊发文章,阐述“假药泛滥是次高形式的恐怖主义”,如今亦可以说:非法行医也是次高形式的恐怖主义。从早期的“神医”胡万林行骗案,到后来的南昌“德国牙医”案,再到最近的安徽宿州发生严重医源性感染、造成9例患者被摘除单侧眼球的“眼球事件”,非法行医、违法治疗造成的恐怖损害,无不让人没齿难忘、心有余悸。 贩卖假药也好,非法行医也罢,都是在人的肉体生命里植入定时炸弹,它炸掉的不是病毒和癌细胞,而是你的一颗颗牙齿、一枚枚眼球,是你的心肝、你的大脑、你的神经;而且,它还会敲骨吸髓,掏空你的腰包抽干你的血。仅仅“无证行医”,去年全国就取缔了9.5万余户次,这还是“不完全统计”。这个近10万户次的数字意味着什么?在被取缔之前,一个“户次”的“无证行医”就算陷害一个患者,那也是一个多么恐怖的数字!而这近10万户次的“无证行医”要维持其生存,累计要陷害多少病人? 如今,更可怖的是,非法行医并不仅仅是“无证行医”的“游医”干的。因为有许多“非法行医”也“上档次”了,不再是厕所和电线杆上贴小广告卖狗皮膏药了,而是变成了正规医院,在合法的羊皮下干着狼吃人的勾当。这样的非法行医迷惑性更大,让人防不胜防。在1月9日召开的全国打击非法行医专项工作会议上,卫生部通报了去年五大非法行医案件,它们是:海南三亚市妇幼保健院出租承包科室案,河北雄县中医院出租承包科室案,重庆涪陵、万州皮肤泌尿专科医院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案,吉林公主岭市中心医院出租承包科室、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案。看看这些非法行医案的发生地就会明白,“狼子野心”究竟都藏在什么地方。由此可知,作为“次高形式恐怖主义”的非法行医,为什么会越来越恐怖。 在笔者看来,广义的“非法行医”,甚至还应包括哈尔滨天价住院费用这类“杀猪”式行医。天价之恐怖,在于其行医过程中疯狂地实施非法收费的“软暴力”。在这次新闻发布会上,卫生部称正核查哈尔滨天价医药费事件,日后将公布调查结论和处理结果。我的担心是,打击这类恐怖行径的拳头,最终是高高举起、轻轻落下。 要防止贩卖假药、非法行医这类“次高形式的恐怖主义”,避免今后在医疗领域发生“9·11事件”、发生种种“连环爆炸案”,仅仅只给“非法行医”拒签“入境签证”、仅仅只给“贩卖假药”签署“死亡证书”,显然是不够的。 徐迅雷,青年杂文家。 《江南时报》(2006年01月12日第三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