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南京晨报聚焦栏目专题 > 正文

丈夫闹离婚向妻子索要10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08:41 南京晨报

  晨报讯日前,家住大明路的孙女士向晨报求助说,她与丈夫刚结婚一年,丈夫向她提出离婚,可是丈夫不但不准她拿家里的一针一线,而且要她给他10万元的离婚费,否则他就拖着她,让她不得安宁。胡女士不知该怎样才能和丈夫顺利离婚。

  孙女士今年25岁,江浦人,目前和妹妹合伙在大明路开一家理发店,可是最近,丈夫经常无故来店里捣乱。对于此事,孙女士的不少邻居都为她抱不平,一位姓白的老伯说:
“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丈夫,简直是耍无赖。”白老伯称,孙女士为人太老实了,以至于丈夫三番五次来店里找她麻烦。

  孙女士说,她和丈夫是经朋友介绍认识的,并于去年领的结婚证,虽然没举行过仪式,但俩人一直住在一起。半年前,孙女士和妹妹在大明路一个小区里租了一个门面房开理发店,也就是在这之后,她和丈夫的感情出现了问题。“我们一开始住在后宰门,房子是他买来用于结婚的,去年9月份,他以离工作单位远为由,将房子租给了别人,自己在珠江路附近租了一套房子,我每次回去,他都和我吵,还动不动打我。”孙女士说,由于丈夫这样对她,后来她便搬出来和妹妹住一起了。“我现在也同意和他

离婚,我也不想分他的房产,我只想拿回属于我的东西,可现在他要我给他10万元钱,这叫什么道理?”孙女士伤心地说。

  对此,南京博士达律师事务所的翁律师表示:孙女士可以采取两种方法,一是协议离婚,离婚的条件由夫妇双方谈妥,然后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如果这个方法行不通,那就到男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客观地作出判决,孙女士不必担心。

  作者:朱海永/来源:南京晨报

  相关专题:南京晨报聚焦栏目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