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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发行原副行长于大路受贿买官案宣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1日12:27 兰州晨报

  三罪并罚 被判无期

  据新华社北京2月10日电10日上午,北京市一中院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原副行长于大路受贿、挪用公款、行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于大路被判处无期徒刑。

  经查,今年51岁的于大路在担任中国农发行财会部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受贿83
0余万元,挪用公款410万元。法院还查明,1998年底,于大路为了在职务晋升上得到当时的农发行副行长胡楚寿(已判刑)的帮助,通过胡之子给予胡30万元用于买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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