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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KTV收费争论,消协何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08:38 浙江在线

  关于卡拉OK版权费的争论已经越来越有意思了:国家版权局单方面制定了每间包房每天12元收费标准,却遭到上海广州等地的文化娱乐业协会群起抵制———先是认为国家版权局制定的收费标准过高,然后是质疑作为收费主体的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尚未完成登记,再后来,物价部门也指出国家版权局在收费程序上存在问题。现在,上海市文化娱乐业协会副秘书长朱南又提出卡拉OK版权费标准应该在全国范围内召开听证会。(11月27日《东方早报》)

  好像从来没有一个由权力部门推出的收费标准遭遇过如此强劲的反弹———不仅各地文化娱乐业协会群起抵制,而且舆论也对此展开了经久不息的质疑。照这样下去,国家版权局的让步应该是早晚的事,如果真的能在全国范围内召开听证会的话,现有的收费标准下调当然也在意料之中。国家版权局让步、收费标准下调,这个预想中的结果当然是皆大欢喜,但如果卡拉OK版权费的争论真的就这样鸣锣收兵的话,倒还是有个不小的遗憾:在整个讨价还价的过程中,代表消费者利益的消费者协会去哪里了?

  至少从目前来看,在整个利益拉锯的过程中,消协还无影无踪。现有的争论虽然热闹非凡,但搞来搞去,都是代表版权人利益的版权局和代表KTV利益的文化娱乐业协会在讨价还价,最终为卡拉OK消费买单的消费者却被这场利益拉锯战遗忘了,但尴尬的是,消费者恰恰应该是在这个过程中最充分表达利益诉求的群体。千万不要认为各地的文化娱乐业协会质疑收费标准是为了帮消费者省银子———他们只是怕执行的收费标准过高会让生意难做而已,一旦有了一个他们可以接受的收费标准,这场论争必然就要偃旗息鼓。

  我想说的是,如果讨价还价还只是继续在文化娱乐业协会和版权局之间进行的话,如果代表消费者利益的消协不主动介入的话,那不管最后的收费标准是多少,也只是版权人和KTV之间讨价还价的结果,这个结果,可能是消费者所不满意的,但一旦由版权人和KTV协商过的收费标准出台实施了,消费者就只能捏着鼻子买单。到时候可真的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了———你们消费者不是有消协做靠山吗?既然不同意这个收费标准,谁叫你们当时不站出来说话呢?

  其实不管是全国听证还是在听证之前的讨价还价,形式并不是太重要,关键是这个利益协商的过程能够最大限度地吸纳利益相关人的意见。在卡拉OK版权费的争论中,最大的利益相关人应该是全国的消费者,但现在,他们却一直无奈地沉默着、被动地等待着———消协,你还有什么理由不站出来?


作者: 苏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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