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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德清:政府应在国民财富分配中扮演何种角色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05日16:33   上海商报

  作者:于德清

  调整收入分配问题成为今年两会最重要的议题。今年以来,“调整收入分配”前所未有的密集出现在官方表述之中。调整收入分配被看做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型的首要任务。

  收入分配失衡的实质是社会权利的失衡,“调整收入分配”政府最应该做的事情就是致力维护社会公正的规则,通过提供公共服务让人人获得均等的发展机会。

  在过去的20年中,中国主要是靠出口拉动和政府投资来带动增长,内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一直不高。中国的外向型经济之所以能够发展起来,并在世界上打造出了“中国制造”的品牌,其基础是廉价的劳动力、土地以及低水平的社会福利保障体系。而政府投资带动经济增长则需要强大的财力为支撑,那么,这势必要挤占一定份额的居民收入。逻辑很清楚,出口拉动和政府投资的经济增长方式与内需之间是矛盾的。虽然,这些年来国民财富的蛋糕一直在不断做大,但是,结构性问题没有改变,在当下问题就仍然突出。要刺激内需,要让国民更有钱消费,除了把蛋糕做大,更需要减弱对出口的依赖,并适当抑制政府投资冲动。金融危机暴露了中国既往发展模式的问题,也表明过去那种靠政府投资主导、人为压低劳动力成本和土地成本的经济发展方式走到了尽头。

  从表面来看,造成收入分配失衡的原因,是经济发展方式。然而,从根本来说,收入分配失衡实质上是社会权利失衡的结果。权利失衡既体现为社会成员之间权利的不平等,更重要的是国家权利与公民权利的颠倒错位。

  谁都不能否认,在现实中,有些人实际上享有更多权利,这种权利的多寡直接和每个人生活的贫富相关。城乡分隔的户籍制度使中国社会分裂为农民和市民两个群体。农民在享受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以及道路交通等公共服务产品方面,与城市居民相距甚远。在选举权上,长期以来,城乡之间也是同票不同权。而另一种权利的不平等则是来自于靠近权力而形成的特权。在中国开启市场化改革之后,这种特权就变现为巨大的经济利益。这不但造就了权贵资本,而且也形成了垄断国企和公务员群体这样两个庞大的既得利益阶层。

  对社会成员之间权利差异的起源,进行考古论证,皆可以追根溯源到国家与公民之间权利的关系。

  既往的执政理念想当然地认为,国家利益优先于公民利益,也就是说,为了实现国家利益,公民利益是可以牺牲的。尽管,其理论路径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但是,只要权力没有有效的制约,那么这个理想的利益循环路径并不能有效完成。现实的情况是,国家通过重税、拆迁、放弃基本的社会保障等手段取之于民太多,而通过转移支付、社会保障体系用之于民太少。中间很大一部分,或者被庞大的行政机器消耗掉,或者转移到某些特权群体身上。如果允许政府侵犯公民利益,那么,也就无法做到对公民权利的切实保障。

  所以,政府本身就是问题的根源,那么政府在分配国民财富蛋糕的时侯,是否继续扮演支配性的角色是应当存疑的。

  政府最应该做的事情就是致力维护社会公正的规则,具体而言就是通过法治建设约束权力,通过提供公共服务让人人获得均等的发展机会。从最基本的道理来说,只要能够实现社会公正,社会财富自然就会合理地分配到每个社会成员手中。这个过程实质上并不要那么多人来为大家切蛋糕。政府在收入分配调节中的作用,或许只限于对残疾人等弱势群体进行公共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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