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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德清:垄断企业不但要“反”更要“分”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12日11:04  中国青年报

  作者:于德清 

  11日,全国政协副主席李金华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时表示,现在每年国有企业的利润接近一万亿,国家投资的国有企业应该是全民所有制的,社会每一个成员都有份的,但是国家不参与分红,这些利润极大部分都留在企业里面,造成企业这种特殊的优势、优越。

  李金华对垄断的批评一针见血,垄断不应越来越强,垄断利润应该人人有份。在调整收入分配结构已经成为共识的前提下,笔者认为,只有不遗余力地推进“反垄断”与“分垄断”,方能将共识变成现实。

  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如何调整收入分配结构提到,“要深化垄断行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对垄断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双重调控政策。严格规范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经营管理人员特别是高管的收入,完善监管办法。”对垄断行业的员工收入进行限制是必要的,然而,“限薪”只是遏制行业收入差距扩大的势头,并不能转化为其他民众收入的增加。要以垄断为突破口实现收入分配的再平衡,真正要做的是改变垄断国企与民争利的格局。

  垄断国企与民争利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利用垄断地位操纵价格,直接让民众为其买单,比如成品油价格涨多而跌少、移动通讯费用长期居高不下等;二是借助子公司、孙公司投资于房市、股市等暴利性行业,去年以来多数“地王”尽入央企囊中;三是凭借垄断地位,打击其他性质的中小企业,阻碍行业公平竞争。因此,反垄断本身就意味着维护民众利益,能够起到直接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

  另一方面,要大张旗鼓地“分垄断”。现在,国民对垄断国企资产所有权的权益并未得到真正体现。大量垄断利润没有分配给国民,沉淀在企业内部,或者转化为新的投资,或者被既得利益群体分享、挥霍。

  “分垄断”首先要让国民分享垄断企业的红利。中石油、中移动以及几大国有银行均早已在境外上市,这些公司每家的现金分红动辄数百亿元,还让巴菲特等境外投资者获得丰厚的回报。而2009年央企上缴的红利才只873亿元。央企上缴的红利实质上大多数并非用之于民众,而是用于国企本身的结构调整。垄断红利分配凭什么对外人如此慷慨,而对国人如此吝啬?所以,必须大幅提高民众对垄断红利分享的份额。所以我建议,今后每年央企将其大部分利润上缴,或者用于社保、医保资金的充实,或者,直接给每个国民发红包。

  国企改革只是理顺了垄断国企与政府直接的产权关系,在其与全民所有的产权关系上仍然是一笔糊涂账。从根本上来说,垄断国企为全民所有,这一点应该更加明确而直接,政府只是代表国民行使对垄断国企的管理权。尽管分产权会非常困难,但世界上也并非没有先例。例如,在不改变国家对垄断国企管理格局的前提下,将垄断国企的股票平均分配给国民。这样垄断企业也就不必再上缴红利,通过资本市场就能实现国民的利润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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