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立久:新疆问题生成的缘由和求解之道

2014年03月02日11:41  唐立久

  唐立久/文

  我们认识新疆吗?我们能走近新疆吗?究竟何谓新疆?认识新疆,或许我们不仅凝视更要反思和透视,并真的找到解决新疆问题的思路。

  2013年10月28日,世界罕见袭击者携妻母决然同赴末路,公然挑战国家的自杀式“北京天安门金水桥10.28”事件,新疆再次成为国人和世界聚焦点!

  当下的新疆,对外形象展示就是简单的大美和辽阔,或是反分裂、反恐的决心和行动!夜深人静,每当我细细沉思,这些年来,新疆人群狭隘的更加狭隘,保守的极端保守,“你们”和“我们”二元结构不是弱化了而是强调化了。

  “10.28”事件或只是涉疆暴恐事件向内地蔓延的开端。我们新疆问题已不再是边疆地区问题,而成为全国性问题。

  此事件确需我们反思:新疆问题是政治经济问题还是文化冲突问题?新疆问题产生的成因是什么?新疆问题是可逆转还是不可逆转?

  新疆问题历史回顾

  新疆,先秦称之“柱州”,汉朝始改为“西域”,一直沿用到清朝统一天山南北,之后建省“新疆”。新疆位居东西方交通孔道,历史上十分频繁的民族迁徙和交往,导致了新疆古代原住民错综复杂的种系族属和民族关系。

  早在先秦时期,《穆天子传》等典籍里就记载了新疆情形。古代中国形成了“四海”的概念。南海指今日南海,东海指今日东黄渤海,北海指贝加尔湖,西海就是指里海,这“四海”之内,包括新疆地区。前101年,汉朝在西域的轮台、渠犁等地驻兵屯田,并置使者校尉,开始了对西域的管辖。公元前60年,驻扎西域的日逐王贤掸降汉,天山南北诸地均归汉朝统属。西域都护府的建立,标志着西域诸地正式纳入中央政府的版图。

  西域都护府断断续续的存在了近百年(公元前60年至公元23年,公元74年至公元75年,公元91年至公元107年)。公元123年,班勇出任西域长史,此后,西域长史府作为中央政府管辖西域的行政机构持续到魏晋时期,楼兰城则是西域长史府的所在地。唐代又设立安西都护府和北庭都护府管理新疆地区,自唐太宗贞观十四年(640年)起,到唐宪宗元和三年(808年)止,安西都护府共存在约170年。此后,中央政府对新疆地区的管辖长期中断。北宋时期,西域存在着高昌回鹘王国、于阗王国、喀喇汗王朝三个并立的地方政权。到了南宋时期,于阗王国并入喀喇汗王朝,但又出现了西辽王朝。蒙元时期西域大部分地区为成吉思汗次子察合台的封地。明代,西域在东察合台汗国统治之下。明朝中叶,东察合台汗国演变为叶尔羌汗国。

  即使是中央政府没有管辖西域的时期,也与新疆保持着一定的关系。例如,公元45年,西域18国请复置都护,甚至要求以送儿子到洛阳学习当人质。632 年,西突厥迎立泥孰,是为咄陆可汗。泥孰被推举为西突厥可汗后,即派遣使臣至唐朝表示内附。在北宋时期,962 年、965 年以及981 年和983 年,高昌回鹘皆遣使献方物于宋。981 年其王向宋太宗上书时,自称“西州外甥”。

  新疆问题早期生成与“双泛主义”相关。突厥原是公元5世纪前后,生活在阿尔泰山地区的游牧民族的名称。公元552年,突厥建立汗国,其鼎盛时期疆域辽阔,后分裂为东、西两个突厥汗国,随着东西突厥汗国的相继灭亡,其后裔逐渐融入了其他民族之中。11世纪以后“突厥”这一概念,已不是原先的突厥人,而是对突厥语系诸民族的统称。

  “双泛主义”,即泛伊斯兰主义和泛突厥主义思想从20世纪初开始传入新疆。泛伊斯兰主义是19世纪中期阿富汗人马丁鲁提出的,其思想核心是联合所有伊斯兰国家,建立统一的伊斯兰政治实体;泛突厥主义的宗旨是要联合从小亚细亚到中亚的所有突厥语系民族,建立一个统一的突厥帝国。

  “东突厥斯坦”是19世纪末期西方者提出的,他们把俄罗斯中亚地区称为“西突厥斯坦”,而把中国的新疆称为“东突厥斯坦”,并制造新疆是“东突厥”人家园的概念。因此“东突厥斯坦”不是一个单纯的地理概念,而成为一个政治概念。

  “东突厥斯坦独立运动”的思想渊源,可以追溯到发祥于奥斯曼土耳其和俄国喀山的鞑靼人社会的泛突厥主义思想和泛伊斯兰主义思想。而让泛突厥主义思想和泛伊斯兰主义思想能够在维吾尔族社会中成长的摇篮,就是大量接受了奥斯曼土耳其和俄国喀山的鞑靼人社会影响的“近代维吾尔文化启蒙运动”。维吾尔族社会的“新型知识分子阶层”、“一部分宗教人士”和新兴的工商业资本家们之所以要发起“近代维吾尔文化启蒙运动”,就是出于对于民族的危机意识。在当时新疆特殊的双重社会结构下,地域社会中的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不断加剧;在传统的维吾尔族社会公共管理体系下,民族社会层面上的阶级分化日益严重,所以造成了这种危机意识。

  由于“近代维吾尔文化启蒙运动”与“东突厥斯坦独立运动”之间的这种思想传承关系,东突厥斯坦独立运动深受泛突厥主义思想和泛伊斯兰主义思想的影响,它的基本思想就是“推翻中国的统治”和争取“民族土地的解放”,而它的最基本的行动特征,就是攻击和排除一切具有“中国”符号的东西。东突厥斯坦独立运动的第一个重要的组织特征,就是运动的主要推动者和参加者为维吾尔族知识分子。东突厥斯坦独立运动的另一个重要的组织特征为通过“伊斯兰教圣战”的口号来号召维吾尔族民众。形成这一特征的原因,既有受到泛伊斯兰主义思想影响的部分,更是缘于当时的维吾尔族社会的现实。

  清王朝在新疆所构建的政治体制,是把维吾尔族民众看做是满族统治者的属民而禁止他们与汉族社会接触,将维吾尔族居住的新疆看作是满族的领地而禁止汉族向这里迁移,目的就是把维吾尔族纳入到为牵制内地汉族而建立起来的藩部体制里。此体制让维吾尔族身处在伊斯兰教的“乌玛”与中华文化间的夹缝中,同时也坚决地阻止了维吾尔族民众形成中国人和中国国家的意识,变成一个孵化独立思想的病灶,深深地埋植在了维吾尔族社会的肌体里。这是新疆问题产生的重要根源。

  满清王朝和民国政府治疆采用的方法基本上是胡萝卜加大棒,却未真正解决新疆根本问题。真正使新疆问题得到控制和改善是中国共产党及毛泽东:政治思想(阶级斗争)加铁腕。但改革开放之后,泛突厥主义思想的侵入和深化,加之伊斯兰原教旨主义及极端宗教思潮的渗透,让新疆问题变得更加复杂。

  当代新疆问题生成缘由

  人们不解和困惑,为什么近5年来新疆暴力恐怖事件频发?新疆为何突然间变得愈来愈不稳?其实,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当代新疆问题生成可追溯到四十年前。

  严格的说,在新疆问题上出现严重的失误始于改革开放前的1975年。当时,在中央及新疆高层部分人打着“全面整顿”的旗号,全盘否定建国以来的民族政策及方针,在新疆问题上犯了两个严重的失误。

  一是撤销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早在上世纪50年代初,驻疆人民解放军,在王震将军的领导下,响应毛泽东关于军队参加生产的号召,弘扬延安精神,开展大生产运动。1954年10月25日,新疆军区发布命令《公布成立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组织机构及管辖部队番号》,全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于同年11月1日正式运作。生产建设兵团成立后,新疆屯垦事业由原军垦农场开始逐渐转变为正规化国营农场,正式纳入国家经济计划;企业化生产代替原军队自给性生产。60年代,全国大批知识青年到来进一步促进了生产建设兵团的发展,农牧团场基本实现机械化、水利化、园林化,新疆现代工业基础主要由生产建设兵团缔造。然而,1975年3月25日,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却做出决定:撤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各师建制,所属企事业单位全部移交地方管理。

  二是几乎释放了全部民族分裂分子。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发,由托乎提库尔班、尼牙孜·乌买尔、司马义·依不拉音·哈斯木帕尔沙等建立了全疆范围内的分裂组织“东突厥斯坦人民革命党”,将组织名称改为与新疆三区革命时期的人民革命党同名,并将成立时间定为1960年11月12日,与历史上的新疆分裂政权(1933年“东突厥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和1944年“东突厥斯坦共和国”均于11月12日建立)。1968年2月,正式建立全疆统一的集团组织,组成了以托乎提库尔班为主席的“东突厥斯坦人民革命党中央委员会”,及由若干委员和候补委员组成的“东突厥斯坦人民革命党中央主席团”。1969年8月20日,暴乱发生,其中喀什地区麦盖提县的暴乱分子抢劫了县民兵武器库,当地公安及武警分别予以围歼,并缴获了一批枪支弹药及其他凶器,阿洪诺夫等10名暴乱分子被击毙,其余均被俘获。这是一起新中国成立以来发生在新疆的规模最大的有组织、有纲领、有计划、有行动的分裂集团案件,据统计涉案人员达5000余人。在获取充分、确凿的证据的条件下,然而,1975年8月自治区革委会却对“东突厥斯坦人民革命党”分裂集团案处理重新做了认定:除在暴乱中被击毙和做其他处理的要犯387人外,其余1165人均不定为该党成员,而以犯有政治错误作为结论;对部分罪恶轻、认罪服法的服刑人员也分别做了减刑或提前释放处理。

  撤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使中央失去了一支最有效的震慑“疆独”的力量,几乎释放了全部民族分裂分子更是使新中国成立以来反“疆独”斗争的成果丧失殆尽。在当时的政治形势下,“疆独”分子不可能掀起大的分裂活动,但是一旦政治情势发生变化,大的分裂活动就很难避免了。

  尽管后来邓小平听从王震建议,指出撤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是错误的,而且鉴于新疆农垦事业面临的实际状况和兵团的特殊地位和作用,1981年12月3日,中共中央做出《关于恢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决定》,但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元气已大伤,损失无法挽回,时到今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与新疆地方在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差距越来越大。

  总体来说,1949年后30余年,新疆民族关系相对融洽,暴恐事件较少发生。改革开放初期10年,新疆生产力得到解放,开放态势明显,新疆问题一度缓解。但苏联解体和东欧剧变后,民族宗教体制和政策的固化及双泛主义思潮的渗透泛滥,新疆问题有恶化发展的态势。

  首先是民族宗教关系高于法律法制关系。在改革开放以前,阶级关系取代一切,民族和宗教问题暂时被遮蔽了,加之新疆实施高工资政策和利益分配较为公平,使得新疆问题相对缓和,呈现稳定祥泰的气象。改革开放时期,阶级斗争和阶级关系被经济建设取代,但未建构法律至上的机制和公民社会体制,事实上,在新疆民族宗教关系至高无上,大于法律法制关系,我们不是在缩小民族差异,而是在扩大民族差异,这是新疆最大的问题。同时,新疆伊斯兰教发生了巨变,据统计,新疆伊斯兰教清真寺由1979年的2000多座发展到现在的2.43万座(主要是上世纪80年代的迅猛增长),教职人员由3000多人增加到2.8万多人。新疆穆斯林平均500多人拥有一座清真寺,而中东平均1200人,伊朗约1.1万人,埃及约为2500人。新疆初等教育学校及大中专院校近5000余所,新疆清真寺的数量是学校的5.3倍。新疆有2371个行政村,平均每个村拥有4座清真寺。特别是极端宗教思潮进入新疆对信教人士影响较大,不少人利用合法身份借宗教活动宣传和鼓动分裂思想,尤其是这几年,在国内外环境共同作用下,极端原教旨主义在新疆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恶性发展。一些穆斯林连伊斯兰教最基本的“五功(念功、礼功、斋功、课功、朝功)”和“六信(信安拉、信先知、信经典、信天使、信末日、信前定)”的教义都不知道,更不知晓伊斯兰教的教规,只知道“自己是穆斯林,和汉人不一样”。

  其次是民族政策出现了诸多的偏差和失误。在落实政策上,大力拉拢少数民族上层,如以前的贵族(农奴主、巴依)和他们的后代、宗教界的上层人士等,为共和国初期的反“疆独”斗争和一系列社会改革中的“扩大化”“平反”,却把一批拥护中央的少数民族积极分子打成极左分子。仅仅在宗教界,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就为1500人“平反”并恢复了教职。少数民族上层并未因落实政策对中央怀有感激之心,反而抱怨自己受到的“迫害”,甚至或明或暗的支持分裂势力。另外,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对于共和国初期新疆违反民族宗教政策的汉族干部也进行了“平反”,例如1979年3月17日,中共中央宣布:“1952年新疆省第二届党代会对王震同志和新疆分局的批判是不符合实际的,中央当时撤销王震同志的新疆分局书记、军区政委及财委主任,是不公正的”。这种自相矛盾的政策既得罪了汉族干部,又得罪了少数民族干部,使双方的矛盾迅速激化。

  到了1980年,新疆的区党委扩大会议都开不下去了。胡耀邦把他们找到北京开会,搞了个纪要,其倾向是压汉族干部、抬民族干部。这个纪要一传达,双方的矛盾更加激化。为了挽回“纪要”的不良影响,赵又让邓力群起草了一个复电,强调了一下汉族干部、解放军所起的作用,还讲到新疆党组织成立以后汉族干部所起的作用,强调民族干部和汉族干部要互相尊重、互相团结。这样就形成所谓民族干部要“纪要”,汉族干部要“电报”。使双方的对立进一步持续,新疆很长时间都没有安定下来。

  再次是改革开放以来,新疆和内地以及新疆内部的贫富差距急剧拉大。在毛泽东时代,中央的民族政策和内地大力支持新疆,新疆地区的工资水平在全国名列前茅,维吾尔族人的生活质量和当地的汉族人也差不多。改革开放开始以后,由于实施优先发展沿海地区战略,使新疆各民族和内地特别是沿海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活水平差距急剧拉大;“容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新疆少数民族中除了少数人先富起来了,大多数和汉族人一样,其生活水平和质量与这些人的落差很大。而新疆汉族由于在整体文化层次方面还是要强于少数民族,又实行了计划生育,人口的增长比少数民族小,还有一些内地富人来新疆经商,这使得少数民族和当地汉族的贫富差距拉大。新疆地大物博,资源丰富,少数民族对生活的不满必然高于其他地区。上世纪90年代进行的国企改革,大批职工下岗失业,新疆地区是国企最集中的地区之一,受到的影响尤为严重。加之,实现少数民族人口差异化政策,新疆南疆人口增长迅猛,使得新疆大批“富余”劳动力被迫外出打工,尤其因生活所迫而背井离乡外出谋生、奔波操劳在社会最低层的新疆少数民族,由于民族、文化及生活习惯等方面的原因,他们很难融入到客居地的社会中去,他们有着比汉族地区外出谋生的人更大的工作和生活困难。像在深圳很多新疆来打工人员受到歧视,找不到工作,为生活所迫转而偷窃的事情比比皆是。深圳政府打击偷窃治标不治本,导致民族矛盾日益加深;当地的企业为了防止工人团结反抗,更极力煽动民族矛盾,使民族矛盾日益加剧。

  第四是是腐败问题日益严重加剧新疆问题。由于新疆民族宗教问题复杂,抓了汉族腐败分子怕少数民族借此掀起对中央的不满搞分裂,抓了少数民族腐败分子又怕少数民族认为是民族歧视,结果打击腐败很不得力,新疆地区成了腐败的重灾区。结果,“疆独”分子一宣传“汉人和维奸贪污腐败,欺压维吾尔人”就能引发少数民族的共鸣。

  第五是大汉族主义倾向加剧新疆少数民族的不满。部分汉族人宣称从“公元前60年西域都护府的建立起,中央政府对新疆地区的管辖从未中断过”,把突厥汗国、高昌回鹘王国、于阗王国、喀喇汗王朝、西辽王朝、察合台汗国、叶尔羌汗国的新疆地区的地方政权的历史一笔抹煞,这种大汉族主义倾向加剧了新疆地区少数民族人民的不满。在新疆,强化国家认同需要重视防范大汉族主义,破除狭隘的中原中心史观,逐步改变心态上倨傲、智识上无知的危险局面。特别需要消解以汉民族(族群)取代“中华民族”的不当作法,充分发掘新疆其他55个民族对于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既有和将有的贡献。

  新疆的核心问题是什么?暴力和恐怖活动?还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立法?抑或极端宗教主义的盛行?族群的隔膜和经济发展不平衡?民族宗教关系高于法律关系?民族间不平等、不尊重、不信任和世代生活方式的改变?境外敌对势力的渗透?

  我以为,新疆问题的表象是暴力和恐怖活动,实质是泛伊斯兰、泛突厥和泛民族主义的叠加共振及法制至上理念的缺失。加之,贫富悬殊、利益对立、文化隔阂、公民意识不足、官员形象丑仕、干部选拔任用混乱荒谬等,这一切也给新疆不稳造成较大的影响!新疆问题的求解不仅是经济发展和个人收入提升之路,更是法制、平等、尊重、信任、公正和思想及文化认同之道!

  国家认同下新疆主体意识

  新疆发展,促使我们思量一个问题:实施新疆发展主要依靠何种力量?中央,兄弟省市区,抑或新疆自身,谁是新疆发展的“主角”?更进一步的问题:新疆发展的驱动力何在,外部依赖还是新疆主体意识建构?

  诚然,中央以及兄弟省市的鼎力支持不可或缺!但,更需要新疆政府和新疆各族群的努力,新疆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方可实现。

  张春贤在2013年援疆工作总结会议上说:“援疆成果巨大,但转化为民族团结的精神动力不够”。张春贤还说:“新疆人民要有我为祖国做贡献的思想”。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前,我们做贡献,国家也关心我们,新疆人生活水平高于全国水平。现在我们继续要为祖国做贡献,但工资低于全国水平!

  关于“援疆”有着不同的声音,“援疆小恩小惠换取稳定论”、“资源开发抵消援疆成就论”、“谁援助谁论”等等。我以为,在祖国大家庭里,只有互相尊重和相互支持,没有“支援”一说。“援”字本身就是对我们新疆人的歧视!新疆人一直有贡献祖国的思想和行动。但这种思想需要祖国母亲的母爱作为前提条件。祖国母亲应该给所有的孩子同样的母爱。

  当下新疆社会撕裂的两个现象:一是汉族群体把新疆所有问题都与“三股势力”(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挂钩,一出问题首先想到的是“三股势力”;二是维吾尔群体把新疆所有问题都与民族和宗教联动,维护本民族文化和利益的倾向更为激烈。维汉矛盾似乎已公开化,这对新疆或许是一场灾难!

  全国每年群体性事件上万起。为什么新疆群体性事件主要归结为民族分裂问题?这一定性是在开脱责任还是在制造矛盾?这只能使新疆问题更加复杂化!“一小撮、个别、别有用心”等落后的说法和加剧对立的话语体系,从根本上讲不利于新疆和谐稳定的发展!

  60年来新疆进行民族团结教育,实则是强调“你属于什么民族”?“你的母语是什么”?“你所属宗教信仰”?“你所属民族的生活习俗为何”?总是在强调各民族之间的区别和差异,而不是强调中华民族的共性,不是强调各民族的共同发展历史和长远的共同利益。

  我们需要反思:把所有新疆问题都往“三股势力”这个大“口袋”里装,把所有新疆问题都贴上“民族”、“宗教”的标签来说事将会带来什么后果?

  当下,新疆各族群间的交融程度高于历史上任何时代,其主要原因是生产力的发展,促进了各民族的往来和交流。现在的问题是,随着民族意识的增强,民族内部的认同逐步加深,再加上剥削阶级的消亡,各民族由阶级依附转化为民族依附,刺激了民族主义的增长,形成了在民族认同感上的“人文生态失调”。

  新疆社会撕裂趋势加剧的成因,既有伊斯兰教的影响力日益壮大,“全世界有15亿穆斯林兄弟”,也有中华文化核心价值观迷失及贫富悬殊,更重要是缺失以法律法制为纲的制度!弥合新疆社会分离,从国家层面上讲,法律不能被政策左右,政府权限、民族关系和宗教管理必须置于法律关系之下;从新疆层面上讲,需要构建新疆认同及新疆人主体意识。

  从这个意义上讲,新疆各级政府和新疆各族群必须担当发展的“主角”,建构新疆主体意识,并使之成为新疆发展的驱动力。

  早在1982年我20岁,从新疆财经大学毕业时,由于主修经济统计学,当时我想对新疆经济做一个综合研究。在以后几年里,在遍阅新疆各类图书馆和乌鲁木齐为数不多的几家书店的图书和期刊后,发现有关社会科学领域的书刊,基本全是内地或国外的“泊来品”,充斥着空泛的内地、国外经验,即依照他们的理论和方法去研究新疆问题,而这些对于新疆本土发展来说,不能有效的解决问题。

  1986年,我对全疆30多个县市跑了一圈,实际上,截止目前,我已经在新疆广袤的土地上探访和实地调研不止三圈。我认为,新疆和内地省区差异明显,应该依据新疆实情,进行针对性研究,形成自己的主张和理论。新疆的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世界一大命题。地缘的多元性,决定新疆的发展必须在世界系统中求解;生态环境平衡是新疆发展的底线;资源的全面性、生物的多样性和文化的包容性要求新疆的发展是多维的、动态的,体现人文精神价值。这些就是建构新疆理论架构的缘由,新疆必须构造自己的理论体系,我们称之为“新疆学”。我认为,历史和地缘是研究新疆问题的骨架,文化和资源是研究新疆问题的根基,生态和绿洲是研究新疆问题的命脉。骨架、根基和命脉构成“新疆学”的脉络体系。

  一个问题常常困扰我,我是哪里人?我的根在哪里?从这个意义讲,“新疆学”为我们新疆和新疆人树立原则和特有意识。

  “新疆人”是一个复合概念。“新疆学”是以新疆这个特殊区域的生态、地缘、资源、政治、经济、社会、族群和宗教等为研究对象的一门横断性综合学科。“新疆学”为培育新疆主体意识确立方向和理论架构。

  新疆要走自己的经济发展之路。新疆的地缘区位决定了其是立体型资源:地下(石油、天然气、煤炭、金属等矿产资源)、地上(草原、高山、冰川、沙漠、光热等农牧业旅游资源)、空中(中国人去欧洲最便捷的通道、亚欧走廊、空中丝绸之路),加之新疆属干旱脆弱的生态系统,从可持续发展和民生的视角,新疆现代产业体系的建构,更要充分发挥地上和空中资源优势,因为它们有助于促进就业和环境保护。

  从经济学角度分析,可喜的是,自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召开三年来,新疆经济发生了结构性和系统性的变化,2012年新疆非石油工业增加值1418亿元(石油工业增加值1386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的50.6%,50年来新疆非石油工业增加值占比第一次超过石油工业,即从资源大区转向经济大区的第一阶段,并正向追求效益、质量、环保的第二阶段迈进。未来新疆建构现代产业体系,要重点发展以物流、旅游、文化、金融、特色农业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和装备制造、污染小吸纳就业多的轻纺服装工业。对消耗大量水资源,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重化工如煤化工、PTX等高污染产业要非常慎重、科学规划、提高技术和环保准入标准,并在规模上适度限制,避免由于技术落后和开发粗放对新疆环境社会造成不可逆的永久伤害。

  中外区域发展表明:新疆生态民生经济社会文化协同的核心可归结为能否促进就业、保护环境和传承多元文化,由此必须处理好若干重要的结构性关系:新疆资源结构决定产业结构,产业结构决定企业结构,企业结构决定就业供求结构,就业供求结构决定新疆各阶层和各民族利益结构,利益结构决定新疆治理和协同结构!治理和协同结构决定了新疆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实现。

  从地缘区位和成本管理以及保障新疆经济社会体系的高效运行角度透视,新疆经济实质就是物流经济,重点为铁路公路和航空产业。遗憾的是,新疆政府与铁道部合资的新疆北疆铁路公司被原铁道部收购;曾创造世界航空五十余年安全无事故奇迹的新疆航空公司被南航行政化重组。在新疆发展转型关头,呼吁恢复这些公司并进行优化。新疆还需要与央企等各类经济组织组建合资的石油公司、天然气公司、能源银行、轻纺和旅游产业等,因为这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司的组建和运营区别于现在的分公司,更利于增加和促进新疆本地的就业和税收,提升新疆自身造血能力和民众分享资源开发成果。

  前段时间张春贤讲过一段话,“新疆一些大学生由于没有就业和工作,他们迷惘、彷徨,甚至对生活失去了信心。学生家长为此而多方奔走,政府面对高校毕业生就业难问题,焦虑之心不亚于学生家长。”我以为,如何建构体制和政策,可能是解决新疆大学生就业难的关键。比如,在疆央企员工本土化率的制度安排,引导大学生创业的政策制定等。

  转变观念,树立大爱强疆的理念,提升新疆人的综合素质是培育新疆主体意识的核心。长期以来,新疆总是囿于边疆地区、欠发达地区的现实,养成“政策的路径依赖,等靠要和拿来主义”的思想,缺失自力更生、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的精神。西部大开发十年以来,从实效上考量,新疆并没有取得意料中的成绩,各项数据表明:纵向比,自我陶醉;横向比,扩大了差距。因此,如果不改变“政策依赖型”思维模式,克服“等靠要和拿来主义”思想,全面实现新疆发展恐将成为空话。在这种思维定式下,对新疆优惠政策越多,人愈加变得懒惰,实际上对新疆越是有害。

  此外,还要转变四个方面的观念:一是由“单纯供给型发展方式”向“民生改善、消费者主导发展方式”的转变,其次是是由“全力支持大企业大集团发展”向“支持大企业大集团与中小企业,特别是以农副产品为原料的中小企业发展相结合”的转变,再次是由“聚焦疆内”向“以区内为主并开拓中西南亚市场”的转变,最后是由“注重经济发展”向“注重经济社会全面进步与发展相结合”的转变。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营造创业创富环境是培养新疆主体意识的保障。

  新疆经济是典型的瘸腿经济,以资本密集型为特质的大企业占比较大,而就业容量最大的中小企业,却发展缓慢。究其原因,既有本土居民缺乏创业创富意识和创业资本的原因,也有企业发展过程中条条框框过多、企业经营边际成本过大的成因。2010年,国家工商总局发布《支持服务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若干意见》,从促进新疆各类市场主体加快发展、支持新疆经济结构调整和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服务新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实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战略、为新疆经济发展营造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等九个方面做出新的规定,大力营造良好的新疆创业创富环境。

  浙江最引人注目现象是全民创业,百姓经济,全社会有良好的致富氛围。浙江人每百人中有8个创业者,有致富氛围就有稳定发展,无就业门路就会无事生非。新疆要充分调动全民创业的积极性,全民创业、守身立业、安居乐业,优化新疆创业环境,营造创富氛围。

  对新疆城乡市场主体发展迫切需要解决而法律法规又无明确规定的实际问题,支持探索创新,先行先试。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亦倡导,新疆要向广东那样具有开放意识和探索精神,对于一些规章,采取“非禁即入”,减少行政许可范围,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给中小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更大的发展空间,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来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国际和东部发达地区的经验表明:中小企业发展了,就业岗位就会大幅增加,围绕着就业及相关问题便迎刃而解。

  发展新疆中小企业,必然伴随着一批企业家队伍的成长,企业家是培育和建构新疆主体意识的中坚力量。早在远古时期新疆就是一条国际商业大通道。丝绸之路把中国与世界联系在了一起。在这条绵延几万里的商道上,曾造就了许多驰名中外的商人。他们促进了中外交流,他们在历史上留下的故事至今让后人叹为观止。历史经过很长一段休眠期后,一缕金色的曙光又再次光临丝绸之路上的新疆。从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开始,在市场经济的无情煅造中,在新疆广袤的大地上正出现一个新的商业群体,短短30余年间已是洋洋大观。我们称这个商业群体为“新商”。我们所说的“新商”,不仅仅包括以央企及各省市区在疆国营控股企业、兵团企业,还包括广汇、特变电工、金风科技、华凌、美克、阿尔曼等一批新疆本土企业,当然也包括来到新疆这片沃土投资安家的浙商、苏商、川商、粤商、闽商、鲁商、徽商、豫商、京商、陕商、晋商等等来自五湖四海的商家。这些“新商”的领军人物——企业家是新疆的稀缺资源。企业家面临着比常人更大的压力:早期的企业生存压力、企业发展中的融资压力、企业扩张转型中选择战略方向的压力、企业中对股东投资回报的压力、企业经营管理创新的压力、文化冲突和社会稳定的压力等等,万千风险企业家带头承担,他们像陀螺在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的鞭策下飞速地旋转。他们用智力、体能、勤劳、坚韧、责任,成就了企业的辉煌,为员工、为社会、为新疆发展和稳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美国好莱坞电影《我的名字叫可汗》的主人公里兹瓦恩·可汗的母亲的一句话印象深刻:世界上只有做好事的好人和做坏事的坏人两种人,其他没有本质的差别。如果以上述理念治理和发展新疆,新疆美好的未来将是可期并令世界憧憬的!

  新疆是我们的母亲和共同的家园,55个族群是我们的兄弟姐妹。通过深化“新疆学”研究、转变观念提升素质、营造创业创富环境及积蓄“新疆人”和“新商”力量等方面培育新疆主体意识,成为新疆发展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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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N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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