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特约评论员顾昀
凡是能够攻下政府部门这处“要塞”的,控烟就能取得较好成效,否则就算立法再完善,一开始抓得再严格,也将沦为纸面文章,难以取得实效。
北京控烟发展将进入“志明与春娇”时代。据刚刚公布的控烟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今后京城所有“带顶儿”的地方都不能吸烟了。
征求意见稿最大的亮点,是针对机关单位与政府公务活动制定了非常严格的控烟措施。如草案规定,不得使用财政资金购买烟草制品和烟具,各类公务、公共活动一概不得提供香烟。又如,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控烟职责的,将追究主管人员及直接负责人员的责任;政府机关如违规设立室内吸烟室,将被处以最高3万元罚款。
相关条款体现了立法智慧。国内各地近年来的控烟情况表明,控烟就该从政府机关和领导抓起。凡是能够攻下政府部门这处“要塞”的,控烟就能取得较好成效,否则就算立法再完善,一开始抓得再严格,也将沦为纸面文章,难以取得实效。
在控烟问题上,领导带头,作用立竿见影。不妨想象政府部门开会的情形。在会议室内,假如领导带头吸烟,甚至还挨个儿给参会人员递烟,谁敢说不?如果部门领导不重视控烟,就相当于整个部门“沦陷”,控烟条例也就形同虚设。反之,如果领导在会上带头不抽烟,下面的人肯定不敢把烟拿出来。
政府部门和官员是烟草消费的大头。一方面,每年都有大量公款花在烟草消费上,这是公开的秘密。这些款项未必以烟草名义列支,但从各种公务活动和宴会现场,却可清楚看到。另一方面,烟草也是官员受贿的“常项”。官场流行的一个说法是,吃点喝点拿点不算受贿。所谓拿一点,往往就包括那些高价烟草。政府大院边上的高档烟酒商场,就是见证。控烟要取得成效,就要把政府部门的烟草消费降下来。
控烟问题涉及方方面面,并不是说只要管好政府部门和官员就行了。抽烟有害个人健康,自觉遵守控烟条例,也是个人素质的一种体现。不过,在一个公民社会,控烟更多有赖于个体自觉与严格执法;而在一个公民文明尚未成熟的社会,控烟更多要靠自上而下努力,逐步推行。基于国内现实,从政府部门和领导抓起的好处在于,既可体现政府的控烟决心,也有利于控烟条例的顺利推行。
法规的生命在于执行。相关草案抓住了控烟的一个要害,但能否取得成效,还要看执行力度。例如,对一些高级别公务活动,一旦发现违反控烟条例的行为,执法部门是否敢于严格查处?这是控烟条例今后可能面临的考验。公众对控烟条例的信心,也将受此影响,甚至由此决定。
(原标题:控烟就该从领导抓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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