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昀:惨烈车祸本可避免为何一再重演

2014年07月20日02:00  京华时报 收藏本文

  本报特约评论员顾昀

  为什么“夜休令”不能形成有效约束,为何货车总是和超载、改装等关键词关联在一起,为何危险化学品运输屡屡成为“流动炸药库”,这些问题都值得认真追问,深刻反思。

  又一起特大交通事故在凌晨发生。7月19日3时许,沪昆高速湖南怀化段,一辆装载乙醇的小货车与一辆大客车发生追尾后爆炸燃烧。截至昨天22时事故已造成43人死亡,6人受伤。

  冰冷的数字,难以还原现场的惨烈。据目击者回忆,事故发生时“就像炸弹爆炸一样,火光冲天”。事故中的5台车辆均已被烧得只剩下框架,车上货物散落一地。几名伤者的伤情都很严重,有些头发和衣服都被烧光。对于在事故中不幸遇难的人,警方只能对遗骸进行编号收集,以便通过DNA鉴定辨别身份。

  被车祸无端掠去生命的人们,就像人生还在路上,却突然画上了休止符,这是多么不公平的事情。然而,在这世界上,在不同的地方,却不时地发生着这样的悲剧。每天那么多车辆在路上,往返交集,稍有不慎都可能酿成惨祸。这除了让人感叹生命的脆弱,还让人感到一种深深的无力。

  也因如此,有人把这场车祸看做“墨菲定律”的又一次应验。这个定律是指,凡事只要有可能出错,那就一定会出错。问题是,假定车祸是不可避免的,难道出错也同样不可避免吗?哪怕有些事情再小心都可能出错,但这并不等于说,那些人为犯的错,就不必进行反思与纠正。

  悲剧已经发生,这里不能说事故原本可以避免,但必须说,事故车辆存在的一些问题,本应该避免。

  其一,这起事故的肇事车辆为运输乙醇的厢式小货车。这辆货车为逃避检查进行了非法改装,伪装成小客车。货车非法改装、非法营运等事例,可谓屡见不鲜。其二,事故中的客车为“红眼客车”。按规定,凌晨2时至5时,客车司机不得疲劳驾驶,必须临时停车落地休息。然而,“夜休令”已推行三年,仍未得到坚决执行,导致“红眼客车”夺命事故时有发生。

  为什么“夜休令”不能形成有效约束,为何货车总是和超载、改装等关键词关联在一起,为何危险化学品运输屡屡成为“流动炸药库”,这些问题都值得认真追问,深刻反思。

  早在2012年“8·26”延安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后,人们就已发现“夜休令”在落地中面临各种尴尬,例如运输公司并不积极落实,监督缺乏细则,服务区难以容纳休息车辆,等等。如今时间又过去了近两年,如果政策与现实依然是“各走各路”,面对刚发生的这起惨祸,仅有悲伤并不能够抚平所有伤口。

  生命无价,安全第一。车祸的“墨菲定律”也许难以避免,但造成车祸的人为因素,必须得到治理与纠正。对于奔忙在路上的人们,只有用完善的制度、严格的执行与严密的监督,才能指引他们平安返家。

  相关报道见06、07版

(原标题:惨烈车祸本可避免为何一再重演)

(编辑:SN171)

文章关键词: 夜休令 超载 化学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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