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丹红
最近媒体频繁爆出明星吸毒被抓的丑闻,引起舆论哗然。其实明星吸毒并不是新发现的娱乐圈秘密,只是最近警方加大打击力度,媒体加大曝光力度,而且毫无回旋余地。如柯震东这般镜头前痛哭流涕悔不当初,也就罢了,偏有宁财神之流,从拘留所出来还高调讨论大麻合法化,呼吁对涉及大麻的量刑网开一面。
娱乐圈诸多明星卷入吸毒,是由多种因素造成。出事了,自然也有开脱的理由。卖淫嫖娼被抓,就有人呼吁卖淫嫖娼合法化,黑龙江前人大代表迟夙生甚至还发提案;吸毒被抓,就有人说国外有毒品合法化的做法,我国也可借鉴。我不知道,那些被抓的贪官,是否也有人替他们呼吁一下贪污的合法化呢?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弗里德曼曾经写过一篇关于毒品合法化的文章,其观点是,毒品合法化后,毒品价格会迅速下降,会减少引诱吸毒,犯罪率也会有很大下降。这种纯粹经济学的视角,忽视了复杂的社会因素。他们假设每个消费者都是理性的,都是趋利避害的。但毒品对它的消费者而言,恰恰是会使他们失去理性,失去判断,不仅危害自己而且危害社会,否则也不会滋生那么多犯罪。
上世纪70年代,美国“嬉皮士运动”主张享乐主义,认为吸食大麻是一种自由,当时一些有影响的社会团体也都支持大麻合法化的主张。后来,公众目睹了吸毒给社会、家庭和个人带来的巨大危害,美国人对毒品和禁毒的认识趋于一致,到里根政府发动“反毒大战”的80年代中期,毒品“合法化”的呼声逐渐减弱。
我国何尝没有前车之鉴?晚清政府为缓解财政压力,实行鸦片的贸易合法化,结果两次鸦片战争成为中国人心头永远的痛;1930年军阀为筹集军饷,强迫种植鸦片,当时全国6%的耕地种植鸦片,结果搞得民不聊生,“东亚病夫”也由此出名。
近些年来,中国吸毒人员依然在不断增长,禁毒形势严峻。此时公知出来兜售在西方争议颇大的“毒品合法化”观点,未免有点太天真。毒品的危害尽人皆知,否则西方国家的政府在发起禁毒战争时,就不会采取那些严厉的执法行动;联合国也不会通过国际公约以及一系列联合行动,打击跨国贩卖毒品并规定各成员国负有共同的责任。
中国禁毒的投入相比于美国而言太少了,对于反毒的宣传也不够力度,否则某些吸毒的编剧也不至于大张旗鼓地为自己吸食大麻喊冤。毒品有害,但比毒品更有害的,是“毒品合法化”的谬种流传带给社会大众的毒害。▲(作者是中国政法大学疑难证据问题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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