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小军:政府接受独立第三方评估更可信

2014年09月03日07:26  环球时报 收藏本文

  杨小军

  对政府工作进行考核与评估,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这项工作很多年前就开始了,而且越来越普遍。不过,这些对政府工作的考核与评估,分数一般都非常高,甚至可以说大多数都在90分以上。正因如此,这类考核与评估也就不知不觉变得没人真正感兴趣了。公众对它失去了兴趣——失众现象,是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

  为什么这类考核与评估有失众现象呢?就是因为他们大多是政府自己对自己部门的内部考核与评估,没有公众的参与,离真正意义上的评估差得很远。评估的高分与公众对政府工作的感受差距也较大,这些都使这类考核和评估越来越像政府对自己工作的表扬,走进了自拉自唱的境地。

  在这种背景下,一个新的做法悄然兴起,那就是独立第三方对政府工作的评估,即所谓第三方评估。国务院最近对各地落实国务院棚户区改造工作情况、对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等,进行了全国范围的第三方评估,由政府以外的机构和单位,接受国务院委托对地方和部门的上述工作进展和效果进行独立第三方评估。这是中央政府第一次采用第三方组织和人员对政府工作进行独立评估,是创新。在国务院尝试第三方评估以前,一些地方政府已经在探索政府工作的第三方评估。例如,四川省政府委托第三方对一些地方政府法治建设工作及其效果进行评估。杭州余杭区由第三方对余杭区的法治建设情况进行了七八年的评估,即余杭法治指数评估,等等。

  和政府自身的考核与评估不同,第三方评估有其显著特点:

  第一,评估机构是政府以外的组织和人员,即独立于政府和被评估对象之外的第三方。这在组织形式上可以保障评估的独立性,并以此提升评估的过程以及结果的公正性和公信力。这类第三方组织,目前主要是大学、科研机构、党校与行政学院,以及专业的评估公司等。大多数情况下,都是接受政府委托对特定的机构和地区进行评估。

  第二,第三方评估的标准主要是结果标准和事件影响标准,是评估公众与政府工作关系的标准。而以往政府考核和评估的标准则不是,他们一般都是对建章立制的评估,对政府工作行为的评估。例如,有没有建立某种制度和机构,以及有没有实施这些制度等。换言之,政府自我考核和评估的标准,主要是政府工作的开展情况,而第三方评估则不同,它的评估标准集中在政府开展工作的结果、效果怎样,公众对政府工作的感受如何以及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评价等。

  因此,从政府工作自身角度进行考核和评估,分数一般都偏高,因为它是评估有没有制度、有没有开展工作这些内容,而第三方评估则是评估政府开展这些工作的结果效果等。就目前的第三方评估来说,虽然没有全面展开,但已经显示出它更加明显的公信力、科学性和可信赖度。

  其实,从外国和国际组织评估的经验来看,自说自话的考核和评估没有太大作用。况且,评估一个制度和做了什么工作没做什么工作,说到底仍属于过程评估。在我看来,过程是次要的,结果才是重要的。这就是第三方评估的价值所在。▲(作者是国家行政学院教授)

(编辑:SN090)

文章关键词: 第三方 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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