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时间,宪法学者很忙。据《南方周末》报道,“忙”,成为许多宪法学者在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之后的工作状态,媒体专访鱼贯而入,宣讲论坛应接不暇,宪法学者真的忙了起来,这显然是执政党此次全会后颇不寻常的现象,甚至是一个指标。
今天,适逢已故宪法学者蔡定剑教授逝世四周年的纪念日,蔡先生生前(及至生命的最后一刻)矢志推动和关注着国家法治进程的每一个步骤、事件。作为曾经供职于全国人大的学者型官员,以及回归学术后的卓越宪法学者,蔡定剑先生是苦口婆心的布道者,更是坚韧不拔的建设者。蔡先生生前及至身后,都赢得了超出法律学界范围的尊敬,且一直为各界所怀念。历史不容假设,但设若蔡定剑教授还在,一定依然会是苦口婆心的最忙碌者,更会是每一项可能的具体改革措施的实践推动者。“走向法治是一次伟大的长征”,需要一步一步来,急不得,但也停不得。
2014年10月,在各种先期预热之后,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会议破天荒地将依法治国作为执政党中央全会专题研讨的主题,并且审议通过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依法治国,这个已经被写入现行宪法近20年的治国理政方略,再次成为执政党向世人宣示新政治、深化改革的主题词。“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这句不仅被宪法学者频繁引用的会议通报表述,从国民到官员,也都应该并不陌生。
一定程度上,宪法学一直都不算是什么显学,由于《宪法》本身长期停滞于文本性的角色,宪法学者与宪法一样,都难免偏居一隅,与最直接的社会生活有些距离。近来可能更是如此,据《南方周末》统计,2013年中国宪法学在“中国法学核心科研评价来源期刊”一共仅发表了67篇文章,占总量的4.94%,而《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这三大权威期刊,宪法论文的总发表量更是只有五篇,仅占总量的2.8%。宪法学的学科话语权和影响力,可见一斑,甚至不乏宪法学者研究领域发生转向——— 转而研究更细节、更技术性的问题。
显然,这不仅是作为一门普通法学学科的现实处境,它还与《宪法》本身在整个中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与角色有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这句话为公众所熟悉,但正如清华大学法学院林来梵教授所言,宪法的实践性功能一直没能充分发挥,主要被当做政权合法性的认定书,它是“镇国之法宝”,但却没有实践操作的空间与设计。让宪法从“镇国之法宝”逐步转向“治国之法典”,这不能仅是一群宪法学者的经年呓语,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的报告中所讲的“宪法监督制度和解释程序”需要有真正意义的推进与实践。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2012年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颁行30周年大会上说:“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而“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真诚的信仰”。无论法治,还是作为法治核心的宪法治理,民众何以信仰,这都要求《宪法》文本中的权利条款,能有逐项逐条的真切落实,宪法司法化、违宪审查机制在制度层面得以激活。依法执政首先就是依宪执政,从国企银行,到机关社群,对于学者进行宪法宣讲的热衷,不仅是对新政策新思路的知情需求,更应是对宪法所标明的公民权利本身的认知觉醒。
于学者而言,除了奔走于各个场合的宣讲解读,还有在立法层面激活宪法、尤其是违宪审查机制上恪尽本分;于权力者而言,除了对宪法文本、依宪治国思想的学习、体会,更应有每一次权力行使的审慎谦卑,谨守“法无授权即禁止”的底线;于公民而言,对宪法的信仰与遵奉,就在身边的每一天生活,每一次对自身权利的珍惜与捍卫——— 现在,更是宪在。
宪法学者很忙,《宪法》更应该、也有理由和机会忙起来。让每一项宪法权利都能真的落地,从文本走向实践,《宪法》必须用起来、活起来。
(原标题:[社论]宪法学者很忙:从知情需求到权利觉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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