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涛:面对死者,警察岂能嬉笑

2014年12月18日04:59  中国青年报 收藏本文

  杨涛《中国青年报》(2014年12月18日02版)

  湖南省临湘市的高中女生小娟(化名)晚自习下课一直没回家,第二天被发现裸死在离家不到80米的菜地里。警方赶到现场展开侦查,但一些警察在办案过程中,双手插在口袋里,嬉笑交谈。澎湃新闻从临湘市公安局了解到,前往现场进行勘查的是该局警察。(澎湃新闻12月17日)

  提及微笑,大家马上想起的就是“微笑局长”陕西安监局原局长杨达才,另一个绰号是“表哥”,他被媒体曝光就是因为在延安一起特大交通事故现场面含微笑,后来又被网友曝光戴过多块名表,进而被纪委调查有贪腐问题落马。如今,在死者被害勘查现场,警察又嬉笑交谈,刺激了网友敏感的神经。

  客观地讲,官员也好,警察也罢,要说他们刻意无视死者,故意嬉笑,可能有些上纲上线了。像杨达才一样,据说其实他本身就是长了一副弥勒佛祖般的脸,就是不笑,也是面带笑容。而这些警察,也许是在边勘查边谈论某件事件时,笑了起来,并没有在这种场合蔑视死者之意。而且,这种嬉笑也许就是一瞬间的事情,只是恰恰被网友记录下来。

  但是,从死者家属的角度考虑,警察的这种表现却是难以接受的。因为,在这样的死难现场,应该肃穆庄重才对,这样才能体现对死者的尊重和应有的职业态度。官员或者警察在这样的场合嬉笑,不管他们有无蔑视或者无视死者的意图,都是不应该的,也与他们的职业不相符。

  对于在案发勘查现场嬉笑的警察,有关部门应当调查一下原因,并给予教育批评。此外,更应当规范公职人员在特定场合的礼仪。如今,为了配合中央的“八项规定”,我们一些地方不厌其烦地制定了公职人员婚丧宴席的桌数等规定,那么,对公职人员在特定场合的表现,规范特定礼仪也是应该的。比如,在接待场合不能对来访人员大吼大叫,即使身受委曲,也应当和风细雨,毕竟公职人员是“人民公仆”,应当忍受民众的一些不满。再如,像各种灾难场合,在刑事案件案发现场,在有死者的场合,都不应当出现笑容,应当肃穆庄重,以体现对死者的尊重,对死者家属和公众的尊重,体现应当的文明和“以人为本”的精神。违反这些礼仪的,轻则教育批评,重则记过处分。

  公权力机关自行规范在先,就不会等出了问题,网友曝光后而处于被动局面,从而更有利于维护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的形象。

(原标题:面对死者,警察岂能嬉笑)

(编辑:SN090)

文章关键词: 警察 嬉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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