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部长楼继伟今天在两会新闻中心举行的记者会上,用了一个挺有个性的表达——“说全国三公经费有3000亿元是胡扯”。问题来了:“3000亿”,真的是胡扯吗?
当时提问的记者,其实并没有直接问“全国三公经费有多少”。她的问题是:“很多省份今年在削减三公经费,那么这些节省下来的钱去哪儿了?是不是也应该有具体的去向,接受人民的监督?”
对于财政专业人士来说,这是一个比较外行的问题。因为预算安排中节省下来的钱,并不是一笔具体的、还得再去安排个其他用途的钱,而是纳入总预算平衡中。作为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还是很耐心地给记者做了解释——“中央财政去年三公经费减了8亿多,收回总预算平衡,没法说省下的钱用到一个什么地方,这是一个财政上的常识。”
讲讲常识,也是一位部长的职责和本分
政府公务人员不能要求公众和媒体都必须提出经得起专业推敲的问题。他反而有责任把自己的工作和专业知识,主动及时直白地讲给他所服务的公众听。
接下来,楼继伟那句引发更高关注的话来了。讲完常识后,他主动提及,“按照中央财政70多亿、地方财政总盘子是中央财政6倍左右来推算,地方三公经费大概也就四百多亿,有人说全国三公经费有3000多亿是胡扯。”
说实话,“3000亿”这个数,还不是近年来舆论场上传得最广的。一个被大量媒体反复引用的说法是,全国三公经费高达“9000亿元”之巨。财政部有关人士曾经专门驳斥,认为这个数据有待核实,不是很准确,远没有这么多。但是——
第一,在今天中国的网络舆论场上,辟谣的声音总是追不上、压不过谣言;符合某些公众情绪的一些信息,总是跑得比不符合者快得多。
第二,无论是之前的财政部有关人士,还是今天的财政部部长,都还拿不出一个真正准确权威的数据——全国三公经费到底有多少。
为什么拿不出来?这是所有问题的关键。
涉及政府,凡事皆须于法有据
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并对部门预算、决算中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
然而,颁布法律条文,与落实法律要求,其间还相隔着一个“落实”的过程。值得公众关注并施以督促的,是这个进程必须加快完成。财政部在2013年曾发出通知,要求各省应在2015年之前,在省内所有县级以上政府开展包括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等方面的公开工作。其中,2014年各省应至少选择50%的地市级和县级地区开展“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
说到这儿,您看明白些了吧,《预算法》要求公开各级政府的三公经费,但目前还没有做到全部或接近全部地方都公开。所以,虽然过去两三年里,我们看到了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部门公开三公经费,但由于还远未做到全都公布,所以,事实上今天没有人能说清楚,全国的三公经费到底有多少。一位外行的老百姓说不清楚,财政部部长也说不清楚。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
《预算法》握在手里,当前的关键,是人大行使监督权,督促各级政府有法必依。包括财政部和各地各级政府在内,都有责任加快落实步伐。
虽然从专业角度看,大众口中的“三公经费”,与预算科目设置等并不十分匹配,要把三公内容从现行账本的各科目里给“抠”出来,有难度也很费事,但是在法律规定面前,没有退路也没有捷径。唯有扎实做事,尽快回答公众的疑问,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楼继伟“胡扯”一言,是基于自己的专业推断。遗憾的是,他也还拿不出一个权威数字来回应那个“3000亿”的说法。两年多来,在反腐倡廉的高压态势下,中央政府带头,全国大多数地方的三公经费不增反降。希望尽快有那么一天,当有人再问到“全国三公经费有多少”时,财政部长也好,地方领导也好,大学教授也好,新闻记者也好,大爷大妈也好,都能够开口就答,或者信手拈来。
文 | 央视特约评论员杨禹
文章关键词: 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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