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政府多麻烦一些,人们才会少些麻烦,公共管理者也才会收获更多的信任、更厚重的支持。
每日里搭乘北京地铁的人们,大抵除了拥挤之外,最大的印象就是挨个车厢行走、歌唱的乞丐。或破衣烂衫,或恶语相向,煞风景、坏心情,更为公共交通的安全画上了一个大问号。对此,昨天开始实施的《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规定,进入地铁乞讨卖艺将被处罚,最高可罚1000元,发广告最高可罚1万元。并且,随着《细则》的跟进,相关执法力量也将会充实起来。
有人叫好,也有人质疑。比如,有观点觉得乞讨卖艺不容易,情非得已,应当怜悯。但事实上,不少调查已表明,这些职业乞丐中行骗者占了绝大多数,更有人在京有车有房,仍然换身行头、伸手要钱。社会发展到今天,对生活落魄者已有专门的救助渠道,因此依法打击非法行乞,是对社会良善的真正保护。这是理性者的基本共识。
问题在于,怎么执行?谁来执行?据报道,目前已招募88名公务员作为执法人员,对318座车站来说,未来还要按每站2名的标准增进,将会达到600多人。作为第一支轨道上的执法队伍,他们将会采取先劝阻、再处罚的模式。可以说,人力的规模是基本保障。但,有些事情不是人多就行的,关键在于可操作、能执行,让法律落地生根。
地铁作为公共场所,人多、人杂,具体的裁量办法必须尽可能细化。比如,执法人员巡查的流程、取证的技术手段。尤其是高峰期,大多数地铁都超负荷运行,过于激进的执法容易诱发次生危害,甚至造成新的安全隐患。这就要求,下一步的《细则》对此要有充分预案,考虑到可能发生的各种紧急状况,并合理设置“缓冲器”,在试点中不断完善。同时,执法的每一步骤,有没有法律依据,也应充分审视,确保无误。
二是,《细则》要能执行,切实把该罚的罚到位。之前,治理行人闯红灯、自行车逆行,都因无法执行,或者执行成本太高,最终不了了之。对地铁而言,人人进站都要刷卡,在这张卡上进行相应的设定,应该是一条可行之路。更广泛地讲,建立全社会的诚信信息系统来实现控制,让违法的须认罚、不认罚的被记录、被记录的难畅行,必不可少。
此外,还会有追问,罚来的钱怎么办?如果罚款与执法者的经济利益挂钩,可以想见,更大的冲突乃至腐败恐难避免。因此,收支两条线不可不设,还要给被执法的相对人留有申诉、维权的合理渠道,最终确定的罚款需要专款专用,用来改善公交设施与环境。这么说起来,便捷公众出行,《条例》《细则》及其付诸实施的过程,的确是件麻烦事;可只有政府多麻烦一些,人们才会少些麻烦,公共管理者也才会收获更多的信任、更厚重的支持。
本报特约评论员 井桥夕
(原标题:地铁罚乞讨,重在可操作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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