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刚
近期,陆续有广州市民报料,想在天河区办理离婚,至少要等上一个月,想在海珠区办理离婚,也要等上半个月。记者登录广州市婚姻登记网上服务系统的离婚登记预约网页查询发现,天河区离婚登记本月已经约满,最快要到8月9日才能办理离婚;而海珠区除本月23日外,全部约满;其他一些区的情况也差不多。面对如此“排队离婚”景观,有人调侃说:限房、限车,看来不久离婚登记也要“限号”了!
有人将离婚率上升的原因归结于生存压力、性情浮躁乃至暴热的天气。据说,周一是离婚高峰中的高峰,天气热,心情烦躁,很多夫妻休息日在家吵一架,一时气不过,星期一一早就跑来离婚了。据笔者亲身经历,综观离婚百态,别的不敢妄言,“房子”问题肯定算得上是重要原因之一。
记得十几二十年前,单位搞房改,大多以“户”为单位,无论双职工还是已婚(离婚)单职工,每户只可分配一套福利房。结果,好多双职工突击“离婚”,一户变两户,一时间开离婚证明的人挤满了人事科,那年公司“离婚”人数破天荒创了纪录。
前不久,听到老家的大姐夫和大姐“离婚”的消息,着实吓我一跳,老实巴交的大姐夫,谨言慎行的大姐,相依为命数十年,都快70的人了,怎么说离就离呢?再一打听,原来他们家老宅将拆迁,根据当地拆迁政策,多一个户头可以多分一个单室间。
最近,深圳房子暴涨,很多人饭后茶余聊得最多的就是:你买房了吗?聊天中得知一个很熟悉的同事突然“离了”。问其原因,他狡黠一笑:离婚是真(办理了合法手续),但“离婚”又是假,目的在于享受购房优惠政策。因为,办了“离婚”,现有房产划归前妻,自己名下无房,这样再购房就属于“首房”。如此,既可以享受30%的首付,还可以享受“首贷”的利率优惠。难怪有人叹道:真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既然有如此好的“政策”,令你想不“离婚”都不行。
地方政策关乎民生,新政出台一定要接“地气”,具有可操作性,尤其是那些关涉千家万户重大利益的公共政策,一定要兼顾各种群体的利益,权衡利弊,审慎决策。否则,新政或无法操作,形同虚设;或“按下葫芦浮起瓢”,衍生一系列新问题。诸如上面列举的按“户”分房、按“房”行贷,必然诱使一些人“因利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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