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攻:诈骗遇上丹嫂 为何画风突变?

2015年08月09日08:39  南方都市报 收藏本文

  前羽毛球国手、“超级丹”老婆谢杏芳自打退役之后,也就渐渐淡出了公众视线。至少在我的印象里,与她关联的新闻无非有二:一是“丹嫂”投身北京大学教授王思斌门下,学习社会工作,后来还出任了广州的社工形象大使。二就是她遭遇诈骗,被改签机票短信骗走了4.5万元。日前,那对诈骗丹嫂的叔侄栽了,分别被判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和1年零4个月,并各处罚金4000元。(详见昨日《京华时报》)    

  老鼠过街,人人喊打。按常理,骗子落网公众该高兴才是,不过,怎么到了丹嫂这里就画风突变了呢?这不,质疑丹嫂智商抱歉者有之,嫉妒其受警方重点关注者有之。“一等明星二等官”,网友的留言分明别有情绪。当然,公众的“邪火”并不是冲丹嫂去的,而是自有所指,这从“这种几万块钱的案子也能破,名人效应,选择性破案”的跟帖中就足见一斑。说白了,公众不是同情诈骗,而是痛恨厚此薄彼(至少公众印象中如此),对明星礼遇和优待,这种不平等才是众矢之的。

  提起名人物品被盗,破案神速似乎成了一个标配:羊城名人钟南山手提电脑被盗,警方十天找回;现陕西卫视主持人、云南丽江前副市长王志某次会议期间两部手机被偷,警方数小时内追回……相比起来,诈骗丹嫂一案是否破案神速还有待考证:谢杏芳被骗的时间是在今年1月的下旬,警方何时破的案,新闻并未透露。

  回到具体案件中,比起对丹嫂的嫉妒羡慕恨,公众更为关心的是如何打击这类电信诈骗。毕竟,与其事后收拾烂摊子,不如从一开始就让这类诈骗能滚多远滚多远。就此而论,电信运营商可就太不给力了。说得粗俗点,电信运营商本身的屁股就不干净。

  有这样一组数据:据公安部统计,2013年电信诈骗发案30万余起,群众损失100多亿元,比2012年分别上升77%、25%,而运营商在这个“诈骗蛋糕”中获得10%的利益,银行在这个蛋糕中获得3%的利益。毋庸置疑,运营商这10%的利益里,有被“蒙在鼓里”的合法收入,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放纵,甚至是有意图之亦不会是少数。

  2011年9月的一则旧闻可为佐证:因广告短信不断、推销电话不停,广州市民杨某将手机号码运营商告上法庭,要求认定对方侵犯隐私权。被告代理律师称,是否垃圾信息见仁见智,某种程度上给生活带来便捷。而更具戏剧性的是,律师表示,接到法院传票后已将杨某列入一份“红名单”,通知全体代理商不得再向杨先生电话推销、发送广告短信,那份红名单基本都是领导,原告能受此等待遇,可见运营商的诚意……怎么样,知道真相的你,眼泪有没有流下来?因此,请运营商千万别再以技术难题为由搪塞公众了,相信他们就是自降智商。

  希望监管部门督促电信商扭转垃圾短信电话横行现状,为阻击诈骗提供防火墙。民众若能搭此便车,终归是功德一桩。●墨攻

(编辑:SN090)

文章关键词: 运营商 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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