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性敲诈”家长,为何不开除

2015年08月16日09:19  新京报 收藏本文

  现在学位千金难求,茂名信宜市一名老师竟利用家长这种心理,赤裸裸地要求家长用性交易换学位。此事经在论坛发酵后,引起一片哗然。14日,信宜市通报称,教师周某的确向家长发出不雅信息,未达成目的。周某被撤销教师资格,调离原单位,5年内不得从事教育工作。

  教师如此等敲诈学生家长,受到的只是撤销教师资格的处分,当地教育部门真够“慈悲为怀”的。这对于此前一些因类似问题而接受了更严处分的教师同行,也显得很不公平。鉴于近年来师德严重滑坡,社会诟病甚深,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对10类违反师德的行为,明确最高可至开除的处分。此后,全国多地“触网”的教师不在少数,处分也是毫不含糊。

  去年9月,黑龙江依兰县高级中学高二某班班主任因教师节学生没给老师们买礼物,骂了学生足足一节课。事件被曝光后,依兰县教育局给予冯群超撤销教师资格处分,清除出教师队伍。校长、党总支书记宿金来被免职。今年4月,重庆渝北区两江中学高二年级班主任徐某某因对一女学生亲吻、搂抱,其行为严重违反了教师职业道德,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被开除,两江中学相关责任人也被问责。

  参照一下前面几位,这位周老师受到的处分,是不是太过轻描淡写了?把这个老师调离,调离到什么岗位,对这种人有必要还留着体制内的饭碗和待遇吗?以学位之权为敲诈手段,向异性家长“索性”,芝麻小权被用到了极致,触碰的是师德“底线”。如果教师向学生或其家长索物、索吻、索性,可换个岗位保住饭碗,那么无疑是坏的示范。处理这样的事,就该树一个“高压线”,并通上“高压电”,谁敢触碰,就让谁付出沉重的代价。这才能杀一儆百,维护师道尊严。

  □印荣生(公务员)

(编辑:SN090)

文章关键词: 教师 性敲诈

分享到:
收藏  |  保存  |  打印  |  关闭

已收藏!

您可通过新浪首页(www.sina.com.cn)顶部 “我的收藏”, 查看所有收藏过的文章。

知道了

0
收藏成功 查看我的收藏
  • 广州日报:遭性侵是女大学生的错吗?
  • 新京报:公益网站站长何以能诱奸受助女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