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 康海峰)深圳一五龄女童处女膜无端破裂,家长和幼儿园各执一词,纷争不下,结果双方于前日下午在法庭相见,原告方女童家长提出赔偿7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诉讼请求。
内裤带血幼女“膜破”
去年7月4日晚7时50分许,在深圳市某幼儿园读中班的小朋友童童(化名)像往常一样和黄老师一同在沙河口车站下车,由外婆接回家。回家后,大约8时30分,童童闹着要去洗手间大便,便后母亲在为其擦屁股时,猛然发现手纸上有血,即脱下童童的内裤进行检查,结果在其内裤上发现几片干的血迹。作为女人,童童的母亲一下子意识到有不祥的事情发生,她当即责问童童:“是谁干的,怎么干的?”童童从未见妈妈这么大声对自己讲过话,于是怯怯地回答说:“我在幼儿园上厕所时,小朋友在后面捅的。”
据原告代理人、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张智然律师称,当晚童童的母亲和外婆就带她前往深圳市妇儿医院就诊,诊断结果是:处女膜破裂。后在医生的建议下,原告的母亲和外婆又于7月6日带童童到深圳市福田公安分局法医检验所进行了法医鉴定,其结论亦为“处女膜有裂伤”。
幼儿园拒绝承担责任
在前天的法庭上,童童的处女膜破裂是否发生在幼儿园成了原、被告双方争论的最大焦点。被告认为,童童处女膜破裂是客观事实,但这一人身意外伤害究竟是在什么时间、地点和境况下造成的,原告方提供的病历记录和验伤报告书都无法证明事情确实发生在幼儿园。而童童自述其伤害是同班同学元元(化名)所为,也与事实不符。元元当天因病请假,没有到幼儿园上学。同时,幼儿园方面称,他们在白天的监护中并未发现童童有什么异常的表现和反应,直至晚7时许由其家属接回家。此后直到检查诊断出处女膜破裂的4个多小时里,发生伤害的可能性也相当大。
针对被告方的观点,原告方代理律师反驳说,童童白天在幼儿园期间,曾向老师反映过自己被别的同学打的事情,但老师未作进一步了解,还表扬童童这次很坚强,没有哭闹。另外,当晚在童童家做客的吴女士自始至终目睹了童童母亲发现女儿下身流血的过程,并亲眼见童童的母亲和外婆送其去医院检查,足以证明童童处女膜破裂是在回家以前发生的。至于有可能是在去医院的途中发生意外的说法,他们表示难以理解和接受。
特殊伤害巨额索赔
原告方在起诉书中请求法院,除判令被告赔礼道歉、承担案件的诉讼费外,还特别强调要求对方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70万元。对此,原告方代理律师的解释有三点。第一是原告造成伤害部位的特殊性,它非同一般伤害,对童童及其家人产生巨大的影响,将随着童童年龄的增长进一步增大。第二是考虑到童童成长的综合因素,且被告方完全具有承受能力。第三是希望通过这一巨额赔偿,引起幼儿园及其它中小学校对青少年在校园内发生人身意外伤害的高度关注,避免此类事情的再度发生。
由于此案颇为离奇,法院未当庭宣判。本报将继续关注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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