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黄埔区法院宣判一宗“女性重婚案”,农妇被判入狱半年
本报讯记者钟哲平、通讯员吴凡报道:一个打工妹与丈夫的朋友日久生情,非法同居,并生下一女。今天上午,黄埔区示院宣判了这宗“女性重婚案”,被告人张秋凤以重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张秋凤今年33岁,原是江西一个农妇。1987年,张与广东南雄县农民谭章江结婚,婚后育有一对子女。1999年,张来到广州黄埔区打工。人生地不熟的张找到较早来广州打工的丈夫的朋友刘乙林照应。刘处处热心帮助张,两人生情,渐渐超越了朋友关系。刘叫张回老家和谭章江离婚,张回到家中,觉得人言可畏,又想到两个小孩可怜,就没有勇气与谭离婚。随后,张返回广州黄埔,和刘同居,并于1999年生下一个女孩。两人一直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还在黄埔开了一家快餐店,邻里都认为他们是夫妻。
今年8月19日,谭章江到广州找张秋凤,发现张、刘两人原来一直同居,还生了一个女孩,勃然大怒,立即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次日,警方将张秋凤、刘乙林抓获。
本月6日,黄埔区法院开庭审理了张秋凤、刘乙林重婚一案。张在法庭上坦然承认重婚的事实,并公然表示刘乙林才是她真正的“老公”,谭章江在她心目中是“没用的东西”。法官问张知不知道她的行为构成重婚,是犯罪,张秋凤说:“我知道。”话音一落,又赶紧补充:“不过刘乙林不知道的,是我骗他说已经和谭章江离了婚,都是我的错,不怪他。”刘乙林却应声道:“我知道的,这是我们两个人的事情,不能让她一个人承担。”张急得在庭上直骂刘:“你这个人啊,我认了就好了,你又认什么,你还要回家带孩子啊。”而张的原配丈夫谭章江一直木讷地坐在一旁,由其嫂子代理有关法庭问答,自己一言不发,直到庭审快结束时,他突然对法官说:“法官大人,我请求重判张秋风,最好判个十年八年的,因为她给我戴了一顶绿帽子!”旁听席上顿时哄堂大笑。张秋凤毫不示弱,立即回应:“就算判我十年八年我也要和刘乙林做夫妻,把牢底坐穿我也不怕!我一定要和你这个没用的东西离婚。”刘乙林也附和道:“张秋凤坐完牢,我也一定会娶她!”
据了解,谭章江在家不务正业,好吃懒做,成天只顾看录像,什么都不做,又对张秋凤不好。张一气之下才到广州打工。张给谭起的外号是“大笨蛋”。张自称,谭曾对她说:“你们现在有钱了,给我两万,就不管你,由得你们混。”而张认为谭是无赖,不理睬他。谭章江一怒就将张、刘告上了法庭。
记者问张秋凤为什么不干脆早早和谭离婚。张说:“在农村离婚很丢人。”
今天上午,法院审理认为,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足以证实自诉人谭章江指控被告人张秋凤、刘乙林重婚罪名成立,张刘两人已形成一种非法的事实婚姻关系。被告人刘乙林的辩解意见没有法律依据,本院不予采纳。但鉴于被告人张刘两人主观恶性不大,亦能如实坦白,依法酌情从轻处罚。
今天上午,另一被告刘乙林同时以重婚罪被判入狱六个月。面对判决结果,张秋凤表示不上诉,刘乙林则称要上诉,他说,他是被张秋凤骗的,原告谭章江则认为判得太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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