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万兴亚
河南新安“处女卖淫案”的受害人晓梅(化名)的父亲给记者打来电话,他于日前拿到了法院的一审判决书,卢胜利等3名犯罪嫌疑人被一审判定滥用职权,卢胜利和黄小三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和8个月,案件的另一嫌疑人薛胜利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缓期1年执行。
晓梅的父亲在电话中告诉记者,家里人和晓梅对一审判决结果并不满意。虽然薛胜利等3人被裁定犯罪,但他们对一审认定的罪名不接受。他告诉记者,他们准备在和律师协商后,向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5月29日晚上,记者在新安晓梅的家里见到了她和她的家人。事情虽然已经过去了两个多月,晓梅回忆起整个事情,还是心有余悸,哭个不停。
据晓梅哭诉,今年3月17日晚11时30分左右,在新安县帝豪美食城工作了一天的晓梅走在回她姐姐住处的路上。就在离她姐姐的店不到50米的地方,一辆红色面包车突然在她面前停住了,3个男人下车拦住了她的去路。后来晓梅才知道,这3个人分别是县公安局巡警大队合同制警察卢胜利、黄小三和薛胜利。
当时,晓梅以为遇见了坏人,撒腿就跑。但很快就被3个人追上,其中有一个人抓住了她的头发,问她家在哪里,在哪里干活,连骂带吼。随后,3个人就把她往车上拉,晓梅急得大喊“救命”。刚喊了两声,就有人狠狠地打了晓梅几个耳光:“再叫我把你捅死!”
到了这个时候,3个人始终没有亮明身份,晓梅依然把他们当作坏人。“前面就是我姐姐的店子,你们要钱,我到那儿给你们拿。”3个人理也不理,开车就跑。据新安县公安局办公室主任姜伟介绍,这3个人是县巡警大队统招的临时工,根本不具备单独办案的资格。在车上,3个人轮番威胁晓梅,不让她叫:“再喊,我们把你整死。”晓梅吓得再也没敢吱声。
不久车子开到了新安县巡警大队,这下晓梅心里踏实一些了,毕竟这些人不是坏人,毕竟自己没犯什么事。但被带到一间屋子里以后,晓梅发现自己错了。这3个人强迫晓梅脱了外套,而且一上来就是一通拳打脚踢。
“你犯了事,你知道不知道?”晓梅刚说不知道,其中一个人便冲上来,抓住她的头发冲她的脸上就是一通耳光。晓梅被打倒在地,3个人逼着晓梅交代问题。
没有办法,晓梅只好谎称偷了美食城老板500元钱。3个人并不满意,晓梅又招来了一通拳打脚踢,只好“加码”,承认偷了美食城老板1000元钱。
这3个人让晓梅再想一想,继续交代:“你长得恁漂亮,会没有人追你,会没有跟人上床?”。
晓梅告诉3个人,自己刚刚初中毕业不久,在学校都没和男同学拉过手。不等晓梅说下去,又是一通猛打,于是,晓梅只好承认和人发生过两性关系。
但这3个人还嫌交代不彻底,让她继续交代,并提醒她,既然在县城里同人有关系,难道在学校里就没有。
就这样,连初中老师在内,晓梅一共交代了8个人,不只是要交代这8个人的身份,还要交代这些人做完事后给了多少钱,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发生的关系,当时穿什么衣服。
三月豫西的夜晚天气还很冷,晓梅冻得直发抖,但是在3个人的要求下,晓梅还得写检查。等到晓梅的检查(二稿)通过时,天已经亮了。
晓梅的噩梦没有结束。3个人早上又带着晓梅上街寻找“嫖客”。
因为这些“嫖客”都是编造的,自然也没有地方能找到。
一心想让家里人知道自己被公安局抓住了的晓梅把3个人带到了自己工作的美食城,说有一个嫖客开出租车,经常到美食城吃饭。
很凑巧,当天早晨,还真有一个红色出租车停在美食城外面,而司机晓梅并不认识。为了脱身,晓梅随手一指:“就是那个。”
“妈的个×,你敢骗我们!”他们说出了那个人的名字,这3个人和晓梅指认的人认识。这时正好又有一个人进了美食城,晓梅说:“不是他,是那个。”
没有找到嫖客,这3个人没有罢手。回到巡警大队,晓梅又被带回了小屋。这次,3个人又强迫晓梅脱掉外套,双腿弯曲岔开,伸直双臂站马步。晓梅稍一反抗,其中一个人便拿电警棍击打她。
直到上午11时,晓梅的姐姐知道消息后,找人担保,晓梅才得以有机会离开县巡警大队。离开前,受了冤枉的晓梅要求3个人给个说法,并退还被搜走的身上仅有的10元钱。结果遭到了拒绝。
离开了受辱的地方,晓梅并没有轻松下来,因为周围的人也开始怀疑她是否真的清白———包括她的姐姐。
3月18日下午,晓梅到新安县人民医院进行了妇科检查。记者见到了这份证明晓梅清白的“诊断证明书”:月经期第三天,处女膜完整。
身心俱疲的晓梅,3月19日上午被家人送到了新安县第二人民医院。晓梅的父亲给记者看了新安县第二人民医院3月28日出具的诊断证明书。该院高医师诊断晓梅多处软组织挫伤,并怀疑患上了焦虑症。
晓梅的父亲一再向记者表示,希望这件事能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尽快进入司法程序。
拿到证明以后,晓梅的家人相信了晓梅,决心讨个公道。晓梅的父母一方面将情况反映到政府有关部门,另一方面,他们投诉到洛阳电视台。
3月20日,洛阳电视台对晓梅进行了采访,当天晚上播出了采访报道。这一事件在当地产生了巨大的社会反响,“处女卖淫”的消息不胫而走。
当地政府3月21日成立了由县政法委、检察院、公安局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调查此事。
据专案组组长、县政法委办公室主任高书军介绍,经过调查,晓梅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
3月23日,新安县公安局对3名涉案人员薛胜利、黄三和卢胜利立案侦查,次日,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对其予以刑事拘留。带班民警姚某被关7天禁闭,负有领导责任的巡警大队大队长田某被免职,主管副局长向局党委写出书面检查。
4月3日,薛胜利等3人被逮捕。4月8日,此案侦查终结,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该案在新安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县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拘禁,对薛胜利等3人提起公诉。
晓梅的父亲告诉记者,今年4月29日,在新安县有关部门的调解下,他和公安局签订了协议书,县公安局承认在办案过程中侵犯了晓梅的人身权利,造成了损害,经双方协商,县公安局一次性赔偿晓梅3.5万元。
5月13日,新安县人民法院刑事庭以涉及个人隐私为由,不公开审理了此案,并于5月28日做出了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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