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性骚扰案”今天二次开庭 原被告交换证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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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30日17:51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杨昌平)今天上午9时,京城首例涉及性骚扰案在海淀法院第二次不公开开庭审理。记者了解到,此案被告焦先生把收集的部分媒体报道作为证据提交法庭,以反诉雷蔓侵犯其名誉权。 与第一次开庭时相同,今天的庭审仍吸引了大批记者,但大家只能围在法庭之外“猎取”新闻。从第一次开庭至今,此案已多次发生新闻事件,并引起公众关注。在第一次开庭之前,雷蔓曾申请法官回避,海淀法院接受了申请,并由民一庭副庭长出任审判长,但在第二次开庭之前,雷蔓又提请法官回避,被海淀法院驳回申请。据了解,如果案件当事人的申请被接受,将由更高级别的法官来审理,因此雷蔓的此次申请实际上是让法院院级领导来出任审判长。 二次开庭之前,焦先生与雷蔓原来的6名同事通过新浪网发表看法,他们认为焦先生并无性骚扰行为,也没有阻碍雷蔓找工作的能力。新浪网公开发表他们的意见后,雷蔓给记者发来电子邮件,称其已就这6名同事在新浪的言论向海淀分局报警,她认为这些同事是迫于压力,通过新浪网扰乱视听。 今天开庭之前,原被告双方进行了证据交换。据了解,雷蔓的证据有80多份,其中大部分是录音。而焦先生的代理律师赵永煊告诉记者,他们收集了几份媒体相关报道作为反诉证据,以证明雷蔓向媒体散布了不实言论,并对其声誉构成实际侵害。焦先生反诉要求雷蔓赔礼道歉,为他恢复名誉,另外赔偿精神损失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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