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时讯:艺校女娃们的“美好前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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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7日10:37 青年时讯 | |
作者:剑声 前两天央视的《焦点访谈》讲了这样一件事,江西萍乡艺校学习舞蹈表演的女生们即将毕业,实习期学校联系安排的实习地儿是深圳、厦门等沿海城市———多么富饶美丽让人神往的地方!实习作业既简单又轻松———也就是到夜总会跳跳艳舞、坐坐台,当然想出台也不是不可以,乖乖!记者采访时看到,这些女孩儿大都十五六岁,一副“青春不解风情” 记者随后采访了学生家长和学校,其中一位十五岁孩子的家长说:“我毕竟把女儿放到文艺学校去了,我就相信学校能把她带好、教好。”蒙在鼓里的家长一百个放心的样儿。校长面对镜头更是侃侃而谈:市场就是一个染缸,终究要去染,与其晚染不如早染;学生必定要走向市场,晚走不如早走,夜总会就是唱歌跳舞,如果没有她们去活跃这个舞台,它就没有专业水平……一副“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的道貌岸然样儿。 乍一听,校长肩负为夜总会输送低龄人才之重担,为学校创收鞠躬尽瘁,似有胸怀华夏舞台、放眼文艺市场之韬略。足球界总嚷嚷“从娃娃抓起”,抓了这么些年可总也不见成效,没成想却让文艺界抢了先机,且大见成效,真是“东方不亮西方亮”。 可仔细一想,校长所言“与其晚……不如早……”的论断,照此逻辑推理:那么人生总有一死,与其晚死不如早死,这个推理理当成立。若这位校长在验证此推理上率先垂范一把,也算“死得其所,重于泰山”———不枉为人师表一场。就像我们看过的一些精彩的枪战片,其中有句大家都耳熟能详的台词:“你去死吧!”这句台词有时用在某些场合某些事情某些人身上十分合适,一点儿也不浪费,尤其是对杀人越货的强盗、逼良为娼的老鸨、助纣为虐的皮条客……“你去死吧!!!”———轻轻地说,戏剧效果会更好些。 为此报道,我还特意向深圳方面的朋友求证,有位在某歌舞团工作的女孩儿,今年二十一岁,她说:“这有什么新鲜的,这叫“炒更”,不光江西的艺校,好多省份的艺校都争相和这里的夜总会签约,竞争可激烈了,弄的本地的歌舞团根本轮不上“炒更”,因为本地歌舞团跳舞的女孩儿年龄偏大,“炒更”都要十五六岁,“傍大款”一般都十六七,一过二十什么都没戏,我现在已是老人了。” 我又问:“那些唱歌跳舞的男孩儿有什么出路?”她说:“当然有了,现在社会最讲究男女平等,男孩儿都争着“傍富婆”,好多当红男星就是让有钱的老女人先包养后包装才成名的。”我无意与她探讨她是否是“老人”及“男女平等”的问题,接着“炒更”一事追问:“都抢着炒更,那么签不上约的艺校怎么办?”她答:“那就和动物园一类的单位签。”我问:“和动物园签约做什么?”她答:“表演呗,你怎么连这都不懂?” 一时语塞,是的,我真是不懂,人到动物园表演,是和动物一齐表演?还是展示人这一高级动物的特殊技巧抑或本性?给谁看?回归自然、殊途同归也不是这么个“归”法吧?只是可怜那些孩子,为了艺术被那帮“畜牲们”领来领去。 | |